尚梦平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 济南 25001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于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水土保持法制建设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新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原则,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必将进一步推动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综合治理和水系生态建设等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实现全省水土保持事业的新跨越。
纵观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突出体现了“五个强化”,即强化了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了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了预防保护制度、强化了综合治理措施、强化了法律责任。
明确要求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新法增设了“规划”一章,就规划的编制主体、批准程序、种类、内容、编制、实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