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秀杰,张玉华,林繁茂
(沂水县水利局,山东 沂水 276400)
当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沂水县对水资源的需求与日剧增,但由于人们的水忧患意识不强,水资源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企业、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水源设施无节制地开采使用地下水,有的甚至用清水稀释污水以达到环保达标排放的要求,这既造成了水资源的极大浪费,背离了环保治污的本质要求,又加大了城区污水排放总量,加重了污水处理的负担。为此,近年来,沂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自备水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宣传督查,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使城区自备水源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加强全面服务的“五统一、一加强”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方式、数量、用途和期限等进行取水用水。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大中型建设项目都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立项、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是掌握自备水源用户实际用水量,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也是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前提。由于取水户水表安装不到位或水表运行不正常,致使水资源费征缴不到位,从而失去了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目的,造成了水资源的极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