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凯,高宝林,禹敦臣
(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山东 泰安 271026)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泰安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一种新的水利运营模式——民营水利应运而生。为全面了解泰安市民营水利发展状况,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讨对策,推动民营水利工作向纵深发展,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组成专门班子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
1997年,根据泰安市政府部署,全市各级按照“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原则,开始了对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到2009年底,全市6.20万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已完成改制5.89万处,占总量的95.00%。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1000处,拍卖1.70万处,租赁、承包3.95万处,用水者协会管理1400处。
泰安市民营水利的主要形式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将原有国家或集体水利工程改制为民营水利工程;二是社会资本参与新建民营水利工程。从调查情况看,两大类又可细分为7种形式,其中原有水利工程改制有4种,新建民营水利工程有3种。
1)股份合作制。把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划分为若干股,将部分或全部股权出售,由全体股东经营和管理,股东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共同拥有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既取得劳动报酬,又按股分红。新泰市禹村镇将股份合作制引入田村水库管理中,共设股30.00万元,镇政府以净资产10.00万元入股,出售净资产20.00万元,成立了田村水库水利水产开发公司,在加强工程管理的同时,发展多种经营,年均获利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