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云
沉降观测,就是对地面或建筑物基础等在垂直方向上的位移进行观测,在建筑物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后的监测等过程中,具有安全预报、科学评价及检验施工质量等的职能。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的反馈信息,可以对施工过程等问题起到预报作用,及时做出较合理的技术决策和现场的应变决定。目前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精密水准仪进行闭合测量,对待监测对象上设置的变形点的高程进行周期性的观测,相邻两期的高程差即为本周内的沉降量,本次测得的高程与首次测得的高程差即为累积沉降量。
测量执行规范有:GB 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和JGJ/T 8-9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 2 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建筑物安全等级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20mm/d~0.040mm/d为稳定标准,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当沉降速度不小于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不小于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3)加层、扩建建筑物;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5)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6)创优工程。
注: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