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少华

方少华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主任科员
当前,社会保险领域最缺的是按规律办事,最需要的当然也是按规律办事。因为社会保险领域的泛福利化倾向在社会各界包括政府管理人员中十分明显,由此引发各种盲目提高待遇的做法接踵而至;全民免费医疗的争论曾经一度甚嚣尘上。在这样的背景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构建问题应运而生。
其实,问题不在于是否要提高保障待遇水平,而是如何提高,何时提高,提高多大幅度,以及待遇提高与筹资水平如何有效匹配等问题。具体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建立,建立是必要的,关键是如何建立,即建立怎样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内在机理,是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互助共济作用,实现有限的保险基金最佳配置,即实现将疾病负担的风险在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之间进行有效分担,也实现在人的一生中健康时段与疾病时段之间的合理分担,从而实现医保基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均衡。而这一均衡既取决于制度建立后的管理水平是否够高,也取决于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本身。方便刺激消费,福利造成浪费。门诊统筹制度的建立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管理上的挑战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要说明这一点,特别是让社会各界普遍接受这一点,难度也不小。常见于门诊统筹制度建与不建的争论,门诊账户包干、门诊费用直接补偿等门诊统筹方式的争论,就能看出实现均衡并不易,可持续发展更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