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才
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地震活动的分布范围十分广泛,2008年5·12汶川8.0级地震带来的灾难,促使国家规范修订并在全国开展中小学危房排查,与此同时各单位对自身建筑重新审视,尤其对原砌体结构建筑。本文在此背景下,对原有砌体结构的抗震鉴定与加固进行分析。

图1 一层平面图
太原市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太原市区,1984年第一次设计,原设计为筏形基础,砖混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17.8 m,建筑面积约3 884.9 m2。该建筑场地属Ⅲ类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抗震加速度为0.2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建筑地下一层层高2.2 m,一层层高3.6 m,二层~五层层高3.4 m,室内外高差为0.6 m,总高度17.8 m(一层平面图见图1)。
楼板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局部为框架结构及现浇板,大梁、过梁、楼梯及雨棚等为现浇。地下一层墙体厚度为360 mm,其余各层内墙墙厚240 mm、外墙墙厚为360 mm。经现场取样试验评定知:砖的强度等级地下一层~二层为MU10,三层~五层为MU7.5,与原设计砌体规格为地下一层~二层100号机制砖,三层~五层75号机制砖基本相符;砂浆强度等级:地下一层~二层为M5,三层 ~五层为 M2.5,与原设计为地下一层 ~二层50号混合砂浆,三层~五层25号混合砂浆基本相符;上部结构现浇部分混凝土强度实测强度均为C20,高于原设计混凝土标号200号(C18),按实测值取值。
我国目前抗震鉴定依据的标准是GB 50023-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就是“结构综合抗震能力二级鉴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