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海
(云南省昌宁县水利局,云南 昌宁 678100)
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隶属于保山市,国土面积3888km2,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7.1%,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辖13个乡镇。截止2010年底,有人口34.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51万人,占90.91%;全县总户数9.31万户,其中农业户7.88万户,占84.64%,因此,在能源的研究中,对农村能源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尤其是以农村水电为重点的农村能源问题。
昌宁县农村能源总量相对丰富,有农村水电、煤炭、薪柴、沼气、太阳能、风能和地热能等,多属于可再生能源。本文所提及能源仅为县境内目前已开发利用的农村水电、煤炭、薪柴、太阳能、沼气等。
昌宁县境内河流分属于国际西南诸河澜沧江和怒江水系,多年平均降雨量1256mm,年地表水总径流量约19.99亿m3(不含澜沧江和黑惠江干流的过境水量),地下水产量约6.48亿m3。径流由降水补给,而枯期径流主要靠地下径流补给,流量相对稳定。除澜沧江和黑惠江干流外,农村水电理论蕴藏量33.58万kW,技术可开发量14.69万kW,目前已开发利用2.86万kW,仅占技术可开发量的19.47%。
境内煤炭资源主要以褐煤为主,保有储量1788.12万吨。褐煤是煤化程度最低的矿产,其应用范围和使用阶值有限,主要应用于县内的烤烟、造纸和制糖等生产。
昌宁县森林覆盖率60.43%。土地总面积377350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51989.3hm2,占土地总面积的66.78%。活立木蓄积量1558万m3,其中有林地蓄积量1543.6万m3,可提供薪炭量49 万 m3。
昌宁县太阳能单位面积辐射总量约为5000~5850MJ/m2, 相当于日辐射量 3.8~4.5kWh/m2, 属我国资源中等类型地区 (三类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