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国十资源局 钱正永
实施万届开发严格依法保护
——嵊州市『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嵊州市国十资源局 钱正永
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显示,嵊州市2010年底实有耕地面积66.50万亩,其中基本农田54.98万亩,分别比“十五”期末增加了3.29万亩、1.54万亩,“十一五”期间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嵊州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的联合表彰,2010年嵊州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是2006年出台《嵊州市乡镇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每年与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建立自上而下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体系。二是2010年建立了嵊州市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出台了《嵊州市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护耕地的责任,调动了各方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细化土地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将耕地保护、土地开发、建设用地复垦等到各项土地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奖惩挂钩。四是在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中,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指标,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指标37273.33公顷全部落实到各乡镇、地块,从规划源头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