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秦万宝 连智涌 刘洪斌
建议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采用国际标准
■文/秦万宝 连智涌 刘洪斌

国际标准通常是全球工业界、研究人员、消费者和法规制定部门经验的结晶,包含了各国的共同需要,因此采用国际标准是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基础之一。我国为了表示国家标准与相应的国际标准的一致程度,将其划分为三类,即: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可保证国家标准制定的透明度,这是促进国际贸易的基本条件。因为即使不同国家标准机构在采用同一国际标准时各自仅做一些在他们看来是很小的修改,这些修改也可能会叠加在一起导致不同国家标准相互不被接受,而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则可以避免这些问题。我国近些年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比较多,在对外贸易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因国际标准与我国国情不同,在采用标准处理方式上有待商榷,致使有些国家标准难以正确实施。
例1: GB/T3683.1—2006《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 规范 第1部分:油基流体适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436-1: 2001《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钢丝编织增强液压型 规范 第1部分:油基流体适用》(英文版),GB/T10544-2003《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3862-1:2001《钢丝缠绕增强外覆橡胶的液压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由于这两个国际标准中无检验规则,导致在等同采用的国家标准中也没有检验规则,标准中未对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做出规定,生产企业在依据标准制定出厂检验项目和型式检验频次时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