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冰
摘要:笔者从工作实际出发,探讨了在制造监督检验中,监检人员应如何从技术层面上规避检验责任风险。
关键词: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风险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特种设备检验工作面临着行政责任的追究问题。尤其是对特种设备驻厂监检人员如何在检验工作中提高工作质量、有效规避检验责任风险迫在眉捷。
根据现场制造的过程和质保体系运转情况,对于特种设备制造监检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控制。
1. 作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人员,监督检验证书和报告就是全部检验成果,因此,报告中最基本的锅炉结构部件不能有错,最基本的工艺(如无损探伤和热处理)不能有错,否则会让人质疑监督检验人员到底有没有到现场、有没有审核相应文件资料。
2. 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中必须明确对哪些部件、哪些功能负责,只负有限责任。一是明确到底对整台锅炉发证还是对部件发证,如果是部件不能泛写膜式壁,而必須详细具体写明膜式壁的位置、数量和图号等,尽可能做到详尽。二是明确对哪些功能负责,特别是TSG ZB001-2008和TSG ZB002-2008实施后,对燃油锅炉运行前必须进行型式试验并且有相应的证书和标志等,但是未完全明确是在制造厂进行还是在安装前进行,所以对此类锅炉的发证,如果燃烧机未见型式试验合格证和标志,必须注明未见,安装验收前再进行型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