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佘宏彦 华菱集团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安全监管模式的探讨
文/佘宏彦 华菱集团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某冶金集团产业目前有二级单位9家、主管单位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生产实体的全资、控股公司共6家,有生产实体的参股公司共19家。所有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有独立法人实体,是按公司法单独注册设立的独立公司,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自负盈亏。为了解该集团子公司、参股公司安全管理现状,2011年3月,集团公司组织对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安全法规要求,提出相应的安全监管建议。
(一)集团产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该公司集团产业单位包括二级单位和主管单位,全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其中,二级单位有9家,包括钢丝绳制作、机电、生活服务、矿山等单位;全资、控股公司有金属制品公司、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参股公司有物流公司等。
(二)集团产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除目前公司纳入直接监管的集团产业单位外,其它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多数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兼职的,从事安全管理的经验不足,对国家、行业的规范与标准了解掌握不多,指导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能力有限,不能按国家安全法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如个别单位一些特种作业人员至今未按国家规范培训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