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为政绩“走出去”

2011-11-10 08:16陈卫东专栏
中国石油石化 2011年17期
关键词:政绩走出去市场化

■陈卫东专栏

勿为政绩“走出去”

■陈卫东专栏

石油央企“走出去”应该明确责任、坚定信心、调整步伐、反对冒进,千万不能为了“政绩”而出手冒进。不尊重规律,不讲条件的“政绩工程”,十有八九是要被历史否定的。

最近,一些国企的海外项目出现亏损的情况被媒体逐渐暴露出来。不论其真实与否,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话题又一次确确实实地“热”了起来。

“走出去”是国企与央企市场化的必然选择。然而,目前央企有些行为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这是政府对它们的定位所致。其实,央企追求的目标是多元的。就石油央企而言,既有NOC(国家石油公司的英文缩写)的责任,也有IOC(国际石油公司的英文缩写)的追求,身后背负的还有一个沉甸甸的小社会。它的垄断地位既有历史的沿革,也有担负现实责任的需要。

首先,央企“走出去”有利于其市场化转型。央企“走出去”就失去了中国政府给予它在国内的垄断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国外它更像一个企业,更有利于央企市场化的转型。从这个角度讲,我支持央企“走出去”。不论它在国内是垄断的还是非垄断的,不论它是资源类的还是非资源类的。

其次,企业的目标是盈利,不管企业投资的项目在哪,只要能盈利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就是好项目,就应该投资。我们所担心的是,央企领导的短期行为往往是拉大旗作虎皮,打着“走出去”的旗号为自己打造形象工程。“只管任期金光闪闪,不管身后洪水滔天”的例子我们见得少吗?不完全的市场定位必然导致不完全的企业行为,激励不足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问责不足。争取认同是人作为进取和自我鞭策的主要动力,不可否认,央企主要领导人还是有争取更高认同甚至身后名的追求的,所以也有央企按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则和规律办事的案例。不过,央企领导人不是企业家,这已经形成了社会共识。即便是企业家完全市场行为的并购案子,成功率并不会很高,何况是官员为了自己升迁而实施的并购。在我国,央企的老板自我定位更多是官员,所以有很强的政府责任感,但企业这个平台本身是没有能力承担政府责任的,市场经济的定位已经把它们的职能分开了,分离的轨道会使各自的职能更清晰。我认为,已经是时候盘点央企并购的得失了,但是对于结果我不很乐观。

最后,石油安全、能源安全与石油央企“走出去”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认为石油央企“走出去”,在海外获得资源就能运回国内保障供给的安全,这是中国千年“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意识的延伸而已,是不懂石油行业规律的自我愿景的投射。事实证明,这是行不通的。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累计投资了700亿美元,中国石油央企在海外获得了超过6000万吨的权益原油,真正能运到国内来的不足百分之十,就保障供给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当然,海外权益油能否运回国内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有所在国政府政策管制的因素,有是否有集输条件和油品组分是否合适在国内冶炼等技术因素,还有成本约束等问题。百年老店埃克森、BP、雪佛龙等石油巨头在海外的权益原油绝大部分也是在海外卖掉了,最后运回美国本土的比例也是非常少的。

当然,石油项目高投资高技术高风险,一旦成功获得高回报也是理所当然的。中国的石油央企参与国际石油项目竞争是有比较优势的,应该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过去五年,中国资本对外投资增长极为迅速,年增长高达70%,现在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资本输出国。

然而,在看到“走出去”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投资正在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在谨记“大跃进”惨痛教训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

我以为,石油央企“走出去”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明确责任、坚定信心、调整步伐、反对冒进。显而易见,石油央企有必要也有能力成为“走出去”的主力军。过去十几年,中国石油企业在海外已经积累了一亿多吨的油气作业产量,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不过,“走出去”面临的风险也在快速增大,投资效益在降低,很有必要调整一下节奏,整理消化一些不良项目,做一做轻装重组的工作,以利再战,千万不能为了换届的“政绩”而出手冒进。不尊重规律,不讲条件的“政绩工程”,十有八九是要被历史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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