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发
(华南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竞技运动与艺术
杨明发11
(华南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关于竞技运动与艺术关系的众多观点,据此归纳出二者关系的 4种论述,即竞技运动是艺术同时又具有审美特性;竞技运动是类似艺术和具有审美特性;竞技运动不是艺术但具有审美特性;竞技运动既不是艺术也不具有审美特性。同时评析了上述4种论述产生的原因。最后指出,今后竞技运动与艺术将在美学的引导下协同发展、相互融合。
体育美学;竞技运动;艺术
竞技运动是在一定的规则限制下,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的潜力,以获取竞赛胜利为主要目的的一种体育活动,它最能浓缩和最透明表现了身体运动的美。“艺术,是审美意识物化了的集中表现。能更强烈地引起人们的美感,作为审美对象而发挥其特有的社会作用”[1]。随着社会的发展,竞技运动与艺术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竞技运动的美与艺术的美有许多相似之处,都表现出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等特征,但竞技运动同时又表现出不同于艺术美的现实美。这就使得许多学者产生两个疑问:竞技运动是不是艺术?二者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本文综合了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竞技运动是艺术同时具有美学特征”观点的一些主要提倡者,都坚持认为竞技运动是固有的艺术,他们认为,从竞技运动的本质特征看,竞技运动除了是艺术之外不能是其它,而且竞技运动是人类一种必需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