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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政策分析--以东莞市为例

2011-12-08 07:59:52刘云刚黄思骐
城市观察 2011年2期

◎ 刘云刚 黄思骐 袁 媛

"三旧"改造政策分析
--以东莞市为例

◎ 刘云刚 黄思骐 袁 媛

2009年8月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出台,标志着"三旧"改造在广东省正式推开.本文以东莞市为例,分析了"三旧"改造政策的实施过程及其创新点,并运用博弈论对"三旧"改造政策进行了综合评价,进而探讨了政策的实施前景.研究发现,在"三旧"政策框架下,城市中心区及发展条件较好的工业区的改造意愿和改造可行性将增强,而市区外围、低效厂房和偏远旧村则将成为政策死角.针对这些问题,应进行市镇协调、平衡开发等补充政策.

"三旧"改造 政策分析 政策创新 博弈论 东莞市

"三旧"是一个代名词,最早出现在2007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中,此后逐渐被社会舆论和政府沿用,用来指代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相应地,"三旧"改造是指针对"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居"的改造,包括城镇辖区内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城中村、空心村、旧物业等的改造和市容村貌的整治等[1].2009年8月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出台,标志着"三旧"改造政策在广东省正式实施.

关于"三旧"改造,已有杨廉、袁奇峰(2010)针对佛山联滘案例,具体展示了基于"三旧"改造的村庄改造实施过程和土地整理模式[2].但是,"三旧"改造政策究竟对原有政策体系有何突破?对现有改造模式有何影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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