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琳 杨瑜娴
导读:公共安全系统化管理有5个方面的内容,即建立参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治理风险,其中尤其要抓住危险评估与风险易感性分析。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法律制度不够全面,二是紧急行政程序法律可操作性不强,三是应急管理的配套立法不到位,四是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因此,必须制定一部公共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同时,要推动紧急事态风险管理系统化标准化建设。
公共安全是人们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状态,是由政府及社会提供的预防各种重大事件、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的基础保障,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公共安全管理是对这种秩序状态的维护与保持,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及时应对,以及事件后果的消除、秩序状态的恢复的全过程。
公共安全管理的实质是政府公权用于对公共安全的保持、保护和恢复。把对紧急事态风险管理的重点从处理应对突发事件转移到对公共安全的保持上,使得西方的紧急事态管理逐步转变成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公共安全管理,而对公共安全的常态化管理,已是近年来西方公共安全管理研究和实践的重点。
西方公共安全管理中提出的对紧急事态实行系统化管理的内容及其思路,特别是设定紧急事态系统化管理的标准、实施系统化管理中对危险评估与危险的风险易感性分析的重视等举措,使政府能够对减除和预防灾害提供更有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