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贱伤农”:农民专业合作社“失灵”现象和解决对策——以浙江省为例

2012-01-09 13:57陶晓瑛刘建望
关键词:种植业农民专业

陶晓瑛 刘建望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菜贱伤农”现象近年来引起持续的广泛关注。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这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

有专家[1]认为,“菜贱伤农”的最深层的原因在于农民在市场经济中不掌握“定价权”,而这又源于独立、分散的小农市场。因此,破解此难题必须从源头抓起,改变现有农业发展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业的企业化经营,实现企业与农户有效对接的一种重要载体,特别是当市场缺乏或低效时,它是克服市场失灵的一种有效形式[2]。加快建设具有独立市场地位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走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道路已成共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近几年,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全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日渐兴起。但是,在“菜贱伤农”的危急关头,却不见合作社强有力的影响,出现“失灵”现象,原因何在?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将社会实践的目标锁定在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开“百名师生进千社”特别行动,以求解“菜贱伤农”之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之路。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研究以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对象,设计了《关于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调查》、《农民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知调查》两份问卷,在学院就业办开展的“百名师生进千社”活动的基础上,展开了大面积的问卷调查。分别发放问卷400份和1000份,调查对象遍布杭州、绍兴、宁波、金华、台州、温州等11个市。两份问卷回收率分别是85%和88.6%。为了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小分队还兵分多路前往富阳、萧山、舟山等地进行了实地专访。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鲜明的民办特征、灵活的运行机制、可靠的利益保证,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目前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产业形态多样化

种植业是浙江省的传统产业之一,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在近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各地政府积极依托当地的主导产业组建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已涌现出了许多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化程度高的“特色之乡”。从现有的产业形态看,浙江省种植业农民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已经基本覆盖了种植业的各个方面,形成了百余个主导特色产品。

(二)管理主体多头性

从牵头组织的主体来看,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由农业部门、村委会、供销合作部门和农民自己牵头组建的,还有乡政府、企业、科协部门也有牵头组建,不少是由多个部门共同联手合作组建,具体见表1。

表1 合作社主要牵头部门

(三)组织结构层次性

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上不断创新,实行明确的层次管理。从访问和问卷题目选项来看,一般合作社的内部机构最普遍的是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技术开发部和财务部,见表2。

表2 合作社的内部机构

(四)管理趋向民主化

从合作社内部管理来看,合作社内部管理趋于民主化。统计显示,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的管理方式占了最大的比例,有62%;仅次于此的是民主管理,一股一票,所占比例为28%。面对重大问题需要做决定时,有46%的合作社采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定;33%的合作社是召开会员大会民主决定。

(五)内在功能拓展性

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内涵不断丰富,功能不断拓展,从初期的生产领域合作起步,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领域发展。

从调研和问卷调查中可看出,合作社的主要服务是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渠道的提供,具体见表3。合作社的服务还包括供应农户价廉优质的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和优良种子,提供最新农产品需求信息,病虫害、疫病的防治及自然灾害的治理、对合作社成员的资金支持等。55%的合作社注册了自己的品牌。

表3 合作社的服务范围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数量不断增加,办社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部分成长比较缓慢,还没有真正进入较高级形式的合作形态。调查发现,资金、技术、人才是严重影响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具体见表4。

表4 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合作社融资困难,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

随着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和服务业务的拓展,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但从调查结果看,合作社资金来源从高到低排列分别是:会员集资组建实体取得盈利、按照会员销售农产品的数量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公共积累、会员缴纳的会费、政府拨款、银行贷款、农产品销售盈余、部门拨款,具体见表5。合作社被调查人员中有55%认为缺少财政支持是最大的不足之处。不难看出资金的短缺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瓶颈”。

为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制定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于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给予倾斜;对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地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持资金等。但从调查的结果看,有34%的合作社认为贷款优惠政策没能落实,20%的合作社认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贷款主体不明,合作社建立时间短,资产少,缺乏信用基础、担保和抵押物,难以得到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以及税收管理体系上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程序、相关规定以及农户分散经营等原因而难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民购进农产品难以取得有效的完税凭证等等。

表5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

(二)合作社缺乏人才、技术与信息支撑

对于“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的原因,66%的合作社成员认为是没有好的信息来源,无法帮到农民,以及合作社缺乏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门的人才队伍。从统计的数据来看,合作社内部人员的学历大部分是初中以下,只有少部分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才有高学历的人才。由于合作社成员都是学历低、年纪大的农民,虽然有种植经验,但因为缺乏现代农业技术和电脑技术,对搞现代农业就显得力不从心。网络信息把握不足,这成为合作社很大的制约因素。说到底,是人才的缺乏。

(三)合作社内部运作不够规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的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但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时间短、“民办、民管”的组建特点、农民素质问题不高以及各地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过度强调合作社“先发展,后规范”管理方针,使得真正参照法律进行管理、运作的合作社还不多。表现在:一是内部制度不健全,调查数据显示有21%的合作社重大事务主要由会长一人说了算或由理事会决定,虽然重大决策大多数合作社采用召开会员大会方式进行民主决定,但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缺乏,社务不够公开的现象大量存在。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章程不规范,55%以上的合作社没有与合作社生产经营功能相匹配的规范章程,以至出现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从而导致收益分配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维护其会员的利益,缺少足够的凝聚力

调查发现,目前多数合作社与会员还没有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实体,以至于缺少足够的凝聚力。一是在合作社中农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像组建资金主要由几个大户出资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一般只缴纳少量股金,按股金分享分配的较少。还有很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公司章程,但其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这样既损害了农民的积极性,也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信贷审核的基本条件。二是产权关系比较模糊,有的合作社在创建初期,由于资金缺乏,依附于龙头企业和依托供销社等经济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使其功能发生了变化,从农民合作社变成企业的代理人,使“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合作制原则不能得以体现,会员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五)合作社覆盖面小,影响力和带动力有限

从我们对农民的问卷调查得知,只有37%的被调查者知道所在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63%的农民没听说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入了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家庭只有17%。没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中,57%是因为不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18%是完全不知道有这样的组织存在,17%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帮不了农民。这些都突出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并不是很高。

四、调研结论和解决对策

(一)调研结论

深入了解和分析当前浙江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和问题,不难发现“菜贱伤农”的危急关头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失灵”的原因:浙江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服务层次依然较低,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民增收的要求。大量的农户因为不知道、不了解合作社而单枪匹马应对复杂的、瞬息万变的市场,处于产业链的最低端的菜农的农户利润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

(二)解决对策

合作社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它们的前景预示着农业的未来。在合作社发源地的浙江,大多数合作社已进入寻求转型突破的阶段,当前,合作经济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机。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3]指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而如何把握住机遇,把合作社植于现实的土壤中并顺利成长,是一个不得不深加考量的问题。笔者根据调查结果深入研究思考,并参考其他学者[4]的意见,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1.引导合作社走规范化发展之路,提高市场竞争力

所谓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主要指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这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目前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政府要明确由农业行政部门去牵头管理,切实承担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调研、发展规划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二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各地要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从产品和服务抓起,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这方面杭州万家丰舒兰蔬果专业合作社有着成功经验。该合作社建立贮藏恒温库四座,实现了生产、贮藏、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舒兰”产品行销杭州各大超市,合作社带动农户1000多户,2010年使农民户均增收8000多元。三是政府应鼓励和引导具有辐射力的合作社与经营项目相同的其他合作社组成联合社,推广“联合社+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从生产到销售一体化的模式,优化合作社结构,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片,提高组织化程度、规模化程度,从而大大提升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

2.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

根据合作社法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严格的规范管理,要求所有的合作社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设立和管理。比如要有规范的公司章程和财务制度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针对目前存在的合作社“松散”现象,各地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具体而言,一是明晰产权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安排应该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出发点,协调不同成员股东间的不同利益,在坚持按劳分配占主体的基础上,保证资本要素的合理收益。二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合作社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采取财务监督和账务公开等方式,监督管理人员的行为。

3.提升服务层次,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抗风险能力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农民开展各项服务,提升服务层次,让农民切切实实感受到加入合作社的好处,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目前浙江省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渠道的提供,在产品深加工服务,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农民学习掌握优质无公害生产技术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抓典型、树榜样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最有效途径,通过开展试点示范,使广大农民亲身体验或看到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好处。在此基础上进行逐步试点推广,从而调动更多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对于这一点富阳康乐茶叶合作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合作社按照国际标准,制订茶叶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期,使大部分社员掌握了无公害生产技术,提高了茶叶的质量与安全标准。通过合作社的服务,为会员节约了大约25%的成本。这使得康乐茶叶合作社远近闻名,大大提高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克服了单家单户的农民抗风险能力低、市场经营能力差的弊病。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真正落实优惠政策

政府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并加大信贷投入,设立专项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并给予相关的贷款贴息。政府要出台相应政策鼓励、督促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积极开发适合农村情况的金融产品。同时各级政府也要与金融部门实行合力,共同为开展金融创新提供政策优惠。比如搭建“农银合作”平台,尝试办理农房抵押,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农户办理房产证实行政策优惠。

5.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做“社倌”

目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人才的高等、中等学校非常少,难以适应合作社蓬勃发展对人才大量需求的需要。因此,政府应对高等院校为合作社培养人才在招生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便选拔有志合作社事业的本土青年上学;涉农及经管类的院校必须深刻认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宽专业口径,优化专业设置,进行课程建设,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量身定制”各类有技术、会营销、能管理,有志扎根基层,献身于农业,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高等人才;针对大学生怕没“钱途”和“前途”的心理,政府要加大对该类人才的重视度和支持度,为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从机制上提供多种保障和奖励手段。

6.做好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和对农民的宣传工作

政府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从已有的合作组织中选取一定比例的农户成员,特别是农业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大户、专业农民,分期分批进行有计划的合作知识、质量管理、营销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照章理事、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合作社成员的合作意识、市场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确保与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到基层、到农户、到干部,进一步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另外及时总结宣传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带头人的经验,树立榜样,发挥示范合作社的带动作用。

[1]徐秀雰.“菜贱伤农、菜贵伤民”如何破解?——专访“超级农民”顾益康[N].今日早报,2011-04-30(16).

[2]陈秀萍,韩学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促进现代农业分工[J].农业经济,2010(1):73-75.

[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08-10-19)[2011-10-12].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10/19/content_10218932.htm.

[4]胡卓红.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与突破之策[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0,30(3):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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