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柳博隽
农民工的户籍由农村迁入城市,把那些依附在户籍上的“资源”特别是土地带入城市,符合发展的历史逻辑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农民工的就业和生活环境,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无可否认,农民工的“边缘化”现象仍无实质性地改善——他们依然“候鸟”般地迁徙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未能有机融入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体系。
究其原因,与农民工市民化通道的普遍缺失有关。尽管很多城市都有“购房落户”、“人才引进”等政策,有些城市还推出“积分落户”的办法,但对农民工而言,这些市民化通道的“门槛”显然过高。仅凭目前的收入和人力资本积累,大多数农民工是很难跨越的。毋庸置疑,农民工市民化需要“另辟蹊径”。
众所周知,农民工市民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转变农民工的户籍身份。由于我国的户籍制度还附加了资源分配、公共服务等多项功能,转变户籍身份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农民工的户籍在农村,由此而取得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其教育、卫生、住房等资源也配置在农村。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农民工的户籍由农村迁入城市,把那些依附在户籍上的“资源”特别是土地带入城市,也符合发展的历史逻辑。

对农民工而言,如果能将附在户籍上的“资源”,随着户籍迁移而带入城市,那么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就有了一定基础,所创造的财富也就不会再继续“沉淀”在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