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霞,朱艳婷
(成都市经济发展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72)
(一)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定义
工业化、城镇化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一方面,工业化为城镇化提供一定的经济基础,带动了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城镇化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载体与环境,是工业化的促进力量与前提条件。从本质上看,城镇化取决于工业化,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本动力。工业化水平越高,城镇化水平越高。①H·钱纳里、M·赛尔昆:《发展的格局1950-1970》,李小青等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第214-218页。城市经济学家K·J·巴顿也认为,城镇化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工业化密切相关的,工业化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②K·J·巴顿:《城市经济学》,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7-22页。然而,由于受基础条件、科学技术、社会文化、政府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且影响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因素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国家与地区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从世界各个国家的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来看,二者的发展关系大体上呈现出三种模式:同步城镇化、过度城镇化与滞后城镇化。③景普秋、张复明:《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研究综述与评价》,《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年第3期。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主要指发展阶段上的协调,就是工业化的发展不能超越城镇化的发展阶段;而城镇化的发展阶段也不能超越工业化的发展阶段,要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