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钟
作为改革直接利益相关者,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否真正参与到改革之中,并集聚起充分的内在改革动力,是改革平稳、持续推进并达成最终目标的基础和保障。
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而此《意见》一年前已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此次发布再次引起社会热议。去年7月,事业单位分类、编制管理、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业年金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也已同时印发。事业单位新一轮改革全面启动。在全社会关注的目光下,事业单位能否顺利实现预期目标,能否真正回应公众期待?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和核心目标,就是要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和提供方式缺乏科学认识,在片面强调“产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价值导向下,减少财政拨款、把事业单位推向市场,成为一些行业和地方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政策选择。这种类似于国有企业的改革模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共服务的资源匮乏状况,扩大了公共服务规模,但也带来事业单位普遍的营利冲动,导致了公共服务关系的紧张,引发了事业单位的功能危机,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