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在出境果品柑橘园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中的运用

2012-01-23 15:26黄军进
浙江柑橘 2012年1期
关键词:柑橘园实蝇出境

黄军进

(浙江省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18000)

GAP在出境果品柑橘园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中的运用

黄军进

(浙江省台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18000)

良好农业规范简称GAP〔1〕,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英文缩写。GAP最早起源于欧洲,2003年正式提出并实施,后逐步得到FA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欧盟、美国、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许多国际组织和国家的认同和采纳,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公认的农业规范,它是基于食品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员工福利健康安全、动植物保护四大原则。形成的一整套农产品生产必备体系,它主要确保农产品从种子、种植、采收、清洗、摆放、包装和运输等全部过程中对卫生安全的控制,是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程控制理念的体系,其核心和实质是农产品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它是一套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操作标准,它关注种植、养殖、采收、清洗、包装、贮藏和运输过程中的危害控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本文利用GAP的基本原理,就临海市出口柑橘的现状及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害可能性和控制措施进行分析和分类,在此基础上,就加强出境柑橘果园检验检疫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相关的探讨。

1 现状

1.1 临海柑橘出口基本情况

浙江省临海市柑橘生产历史悠久,临海所产之无核蜜橘,具有“果形整齐,色泽亮丽,果皮细薄,肉质脆嫩,汁多化渣,风味浓郁,品质极优”的特点,为“中国无核蜜橘之乡”。全市现有柑橘栽培面积近 1.33×104hm2,年产量30×104t,全市19个镇(街道)均有柑橘栽培,面积超过万亩的镇有 6个,其中主产区涌泉镇近2667hm2,柑橘是临海的传统大宗出口农产品。近十年来,临海柑橘出口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出口国家和出口品种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出口国家有加拿大、俄罗斯、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出口品种绝大部分为温州蜜柑,约占95%以上,其中早熟宫川温州蜜柑占70%左右。据统计,经台州衢州检验检疫局临海办事处检验检疫出口的临海柑橘,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间共出口2299批,77754×104t,货值为2812万美元。

1.2 临海出境果品柑橘园建设情况

随着我国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口柑橘等水果质量安全总体水平逐年提高,但也时有发现检验检疫问题而被退回或销毁,致使企业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并影响我国出口产品整体形象。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出台规定,要求2007年11月 1日起,所有的出境水果必须来自注册登记的水果果园、包装厂。该规定出台后,在检验检疫部门的帮助下,2010年底,临海市辖区已注册登记19家出口柑橘包装厂、15个果园共计4710hm2基地,另外,针对当前柑橘千家万户分散种植的实际,经过请示及各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准备以当地乡镇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为申报主体,在临海柑橘主产区涌泉镇和桃渚镇试点以乡镇区域进行大果园基地注册,这也是为推动地方政府部门有效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构建检地合作平台进行了有益尝试。1.3国外对柑橘检验检疫要求

植物检疫是各国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所采取的综合措施。

欧盟对进口的柑橘检疫要求:无柑橘干枯病菌、柑橘球座菌、南非橘蓟马、橘实蓟马等欧盟关注的病虫害;来自欧盟承认的无柑橘地毯草黄单胞菌病原体、柑橘茎点霉的国家,或(自上个产季)直接临近处无上述病害发生,或是经过检疫处理,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注明;产自出现了实蝇科(非欧洲种)的非欧盟国家柑橘,还应来自实蝇科(非欧洲种)的非疫区,或经过了热、冷藏、速冻等欧盟认可的检疫处理。

出口智利的柑橘果品柑橘园、包装厂须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简称AQSIQ)注册。在第一个出口季节前,包装厂须经智利农牧局(简称SAG)与AQSIQ共同认可批准。第一个出口季节之后,SAG将委托AQSIQ对包装厂实施年度考核。在出口季节前,果园和包装厂名单应提交SAG。同时,出口智利的柑橘须来自实蝇(番石榴实蝇、橘小实蝇、橘大实蝇和蜜柑大实蝇)的非疫区、非疫产区或非疫产地,或采取针对实蝇(番石榴实蝇、橘小实蝇、橘大实蝇和蜜柑大实蝇)的出口前或运输途中冷处理。

目前许多国家开始或即将实行质量标准限制,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最高农药残留限量(MRL)检测标准,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世界上唯一的政府间协调国际食品标准法规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62年,至今已拥有163个成员国,CAC已规定了柑橘、苹果等63种(类)水果及其产出品的最大农药残留限量,涉及农药100余种,其中有42种农药对柑橘进行了专门规定。日本于2006年 5月29日开始实施“肯定列表制度”。所谓“肯定列表制度”就是日本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其全称为《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 0.01mg/kg,同时确定了65种“豁免物质”,主要是维生素、氨基酸、矿物质等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及一些天然杀虫剂,与日本原有标准相比,新标准要求更加全面和严格。

2 出境果品柑橘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临海出境果品柑橘园实施注册登记以来,果园的规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临海柑橘的出口,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限制了临海柑橘出口的进一步发展。2.1柑橘果园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

目前临海柑橘生产主要以家庭为主,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不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农药残留等也很难得到有效控制。

2.2 检疫意识、有害生物监测及控制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多数出境果品柑橘园对于出口柑橘检疫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缺乏专业人员把关,对疫情疫病知识了解甚少,一旦有害生物监测、控制不到位,被国外官方检出携带有害生物,后果非常严重,这将会影响临海地区乃至全国的柑橘出口。

2.3 果园农药使用控制有待加强

果农的安全卫生意识较差,混配农药多,其真实成分未能如实申报,导致农药残留检测无从下手;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不健全,给检验检疫把关带来困难;出境果品柑橘园多为分散模式,农药使用情况复杂,无法有效追溯和验证。

3 基于GAP原理的出境果品柑橘园检验检疫监管体系

针对目前出境果品柑橘园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加强检验检疫监管,提高检验检疫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对果园环境选择、土壤、灌溉用水、肥料、植保产品的使用、采收、农产品的处理、标识、追溯系统、记录等的危害控制,保障出口柑橘质量安全,从源头上确保出境柑橘符合输入国的检验检疫要求,提高监管的效率。3.1出境果品柑橘园种植过程中的危害分析3.1.1柑橘果园环境危害分析。环境是影响柑橘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环境危害主要来自于大气、灌溉水、土壤。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和滥用化学品都会引起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因素的污染,最终造成农作物污染,导致产品不安全,环境对柑橘安全的影响主要是指受环境污染物对产地环境的影响,包括各种有毒的金属和非金属、有机物和无机物等,这些污染物处理不当会污染产地环境,最终残留于柑橘中,被人食用后能引起人急性或慢性中毒。

3.1.2 种植过程危害分析。( 1)有机肥料的施用。在柑橘种植过程中有机肥主要来源于猪粪、鸡粪、牛粪,其中含有大量的致病菌和寄生虫,如果使用不当会导致致病菌和寄生虫污染土壤,进而污染树枝,因此在施用有机肥料之前应该充分地腐熟,利用高温发酵杀灭其中的有害微生物和寄生虫。另外,在有机肥中还含有重金属、激素、兽药残留等,易在柑橘中富集。( 2)化学肥料的施用。由于柑橘是一种直接食用的果品,在生产中,化肥使用不当,容易对人类健康产生较大影响,目前柑橘生产上施用的化肥多以氮肥为主,易造成周围环境的硝酸盐含量增加,人通过饮食等途径摄入硝酸盐,在胃肠中由于微生物的作用,还原成亚硝酸盐,而亚硝酸盐则是公认的致癌物质。( 3)农药的使用。柑橘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不按国家标准使用农药,选择不应使用在柑橘上的农药种类,不能科学、规范地使用农药,剂量次数不按标准执行,大量、超剂量地使用农药使病虫的抗药性不断增加。种植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不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等问题。

3.1.3 有害生物。出境果品柑橘园应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管理措施,避免和控制输入国家或地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影响柑橘的正常出口。

3.1.4 采摘和采后管理。采摘环节的主要危害为农药安全间隔期不够,有可能导致柑橘果实的农药残留超过限量标准,在采后的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危害来自于微生物污染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柑橘具有易受微生物侵染而腐烂变质、保鲜难的自然属性,操作过程若造成产品受外部挤压或受到机械损伤,伤处极易受到微生物污染,此外,不洁的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也会造成产品二次污染。

3.2 危害监控措施的监管

3.2.1环境危害监控措施的监管。在实施注册登记考核的过程中,要重点考核验证:果园对环境影响因子的控制,是否对土壤、灌溉水等进行检测并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果园是否远离化工厂、医院等污染源,果园中有无生活垃圾等污染。

3.2.2 有害生物监控措施的监管。在实施注册登记考核的过程中,要重点考核验证:出境果品柑橘园是否建立有害生物的监测控制体系;出境果品柑橘园是否针对监测到的有害生物进行有效的控制措施,是否确保果实品质的同时防止有害生物传播。此外,检验检疫部门也要结合历年来实蝇监测数据,对出口柑橘果园的病虫害情况,尤其是国内外特别关注的实蝇疫情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对出口柑橘制定针对性的检验检疫措施。

3.2.3 农药、肥料使用监控措施的监管。在实施注册登记考核的过程中,要重点考核验证:①出境果品柑橘园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农药。②注意农药使用种类、剂量、次数、安全间隔期。③出境果园是否建立健全完善的农药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并针对农药的购买、使用、保管做好记录,同时,在检验检疫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应重点监管:农药的使用是否经具备资质的植保员确认,按规定的浓度、方法等进行使用;农药使用后的空瓶是否按规定进行回收,以便出现问题时能进行有效追溯。

3.2.4 采摘和采后管理监控措施的监管。在采摘和采后管理的过程中,应重点监管:是否严格按农药间隔期的规定使用农药,根据柑橘的成熟期决定采收时间,在安全间隔期过后采摘;采后管理的监管过程中,是否根据柑橘输往国家的要求制定保鲜剂的配方,按规定方法使用。

3.3 检验检疫监管效果的验证

结合日常监管和国外不合格通报情况,开展科学的风险评估,必要时发布预警,针对不同进口国家、不同出口果园,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增强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确保出境果品柑橘园提供的柑橘符合输入国的检验检疫要求,在检验检疫监管的过程中,应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管计划,对出境果品柑橘园各危害因素的控制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监管。同时,及时建立生产过程中和采摘后柑橘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计划和验证程序,检出超标的停止其注册登记资格。

3.4 记录系统的监管

出境果品柑橘园应建立和完善柑橘从生产到成为商品整个过程的记录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可追溯性制度。做到有据可查,为柑橘安全提供保障。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对出境果品柑橘园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能有效地追溯。

4 讨论

柑橘等水果是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重要敏感产品,国外对柑橘等水果的检验检疫要求越来越苛刻。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近几年来,我国出口柑橘的水果屡被国外检出有害生物和农药残留超标,而有害生物的控制和农药残留控制都不可能在加工环节完成。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将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到出境果品柑橘园管理中,开展对出境果园产地环境、肥料施用、农药使用、包装贮运等主要危害分析,加强柑橘种植期间和采收后处理的监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更好地实现质检总局提出的“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大通关目标,从源头上预防限制危害因素的形成,降低控制和预防的成本,提高出境果品柑橘园的检验检疫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最终确保出境柑橘的质量卫生安全,最大限度地符合输入国的检验检疫要求,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和发挥GAP原理在出境柑橘果园检验检疫监管体系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 1]班明辉,余群英,王发林等.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在甘肃苹果生产中的实践[J]、农业科技通讯,2011,(01)

[ 2]董秀金,王小骊,童英富等.草莓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关键控制点[J],农业科技通讯,2008,(10)

[ 3]肖江宜,王文全.中药材GAP认证现场检查情况分析与基地建设建议[J],中国新药杂志2011, (02)

20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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