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道家价值观论纲

2012-01-24 02:33孙伟平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老子庄子万物

孙伟平

学术界涉及老子、庄子道家价值观的论述可谓汗牛充栋。但由于一般价值论产生的历史不长,立足一般价值论,从价值观的内在结构出发,对老庄价值观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纳和剖析,还有很大的空间。这里我们依据一般价值论,在前贤工作的基础上,从价值观的基本结构出发尝试进行归纳,并加以扼要的分析和论证。

一、“人道合一”的价值主体意识

在道家思想中,“道”是核心概念、最高范畴,是世界的本原和人类活动的根据。道家价值观以“道”为基础和旨归,以“道”为本位价值。然而,什么是“道”呢?

相对于万物之有名而言,“道常无名”,是一个玄而又玄、难以言传的范畴。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庄子说:“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语言不能论说、感性认知(意致)不能传达的,正是无限的、具有超越性的存在本体——“道”。当然,由于“道”的重要性,老子、庄子等道家创始人作过一些描述和解释,如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庄子也说:“道不可有,有不可无。道之为名,所假而行。”(《庄子·则阳》)但因为老庄的言说神秘含混,几千年来,人们对道的理解和解释历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莫衷一是。

“先天地生”的道不仅独立自存,寂静无名,而且它的实际存在和循环运行虚缈无形:“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共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万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老子·十四章》)“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庄子·大宗师》)

道虽然无名无形,却又是独立、永恒、自满自足的真实存在,这正如庄子所说,道“益之而不加益,损之而不加损”(《庄子·知北游》)。作为“先天地生”的本体,道化生万物,“为天下母”、“万物之宗”。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庄子认为,道“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

万物(“有”)皆由道(“无”)所生成,道是先天地生的一切事物的本原。但道化生万物之后,并“不死”,而是隐藏于具体的“有”之后,作为万物的内在依据永恒存在着。它就内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体现于天地万物之中,通过天地万物之生长、变化而显现其本体。《庄子·天地》云:“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庄子·天道》云:“夫道,于大不终,于小不遗,故万物备。”老子也说:“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三十四章》)就此而言,道又是有物有象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老子·二十一章》)人们可以从自然万物之中悉心“体道”、“知道”。万物皆由道化生而成,皆依赖道而生长,只是道化生万物之后,却不把万物占为己有、为其主宰,而是对万物不加支配干涉,无所作为,任其自然。

道总揽万物,自然“道不远人”。在自然之道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可“体道”、“得道”。老子曰:“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老子·六十二章》)但在“先天地生”、“为天下母”、决定包括人在内的天地万物的大道面前,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唯有遵循天道,依道而行。道家要求人们抛弃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人类中心主义,放弃一切无谓的智谋、机巧和努力,全身心地追求自然与人之间的和谐和统一,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齐一”、“游乎天地一气”、“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境界。这是一种天(道)人合一、“物我一体”(物我、主客之别泯灭)的境界。如果人作为价值主体,能够“体道”、“得道”,能够达到与道之本体、与载道之天地万物浑然一体的状态,即庄子所谓“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那么,就能进入一种忘我的自由境界,无为而无不为,在浩渺的宇宙中“逍遥游”。反之,如果以自我为中心,坚持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无视自然之道,突出自我,“智慧”处世,逞强好胜,恣意妄为,那么,难免会违背天道,导致各种反主体性效应,找不到救世与自救的良方。表面上,人的主体性得到了高扬,但实质上,实现的是人的物化和异化,如当今世界生态失衡,资源能源危机,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人内心日益苦闷压抑,这是人作为价值主体的自我放逐、自取灭亡。

二、“道法自然”,以“道”为本位价值

在老子、庄子看来,化生万物、“为天下母”、“万物之宗”的道是一切价值之源,是一切价值的根据。道就是本体,就是意义,就是本位价值。因此,人们一切活动的目的,就在于求道、体道、悟道,依道而行。“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二十二章》)

那么,如何才能体道、求道、悟道、依道而行,从而追寻美好社会理想,并发掘出生命的意义?老子给出的良策是“道法自然”。《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老子主张贯通天道与人事,要求人类以天道为法。由于道的根本特性就是自然,自然就是天道,因而效法道,也就是效法自然。“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五十一章》)正因为如此,老子要求人们自然而然,不做任何意志上的努力,不要任何人为的约束规范,如同初生的婴儿一般,随缘自适,率性而为。

庄子进一步提出,要“因任自然之性”,摒弃一切矫揉造作之为。庄子以马为喻加以说明:吃草,饮水,奔跑跳跃,蹄可踏霜雪,毛可御风寒,这些是马的“真性”。而人自以为善于治马,于是给马剪鬃、烫印、铲蹄、钉掌、加绊、上笼头、带铁嚼……如此做法,实际上破坏了马的自然本性,是反自然的行为。

老子、庄子都认为,人应该自然而然、恬淡虚无地生活,以从容超然的心情看待世界,以自然无为的态度优游人世。作为社会的人,“民有常性”,而统治者、“圣人”们“智慧”、“有为”的结果,则破坏了人的自然本性。这是一切社会问题之根源。

在老子看来,太古之人,不识不知,无欲无为,就如同“赤子”(初生的婴儿),是能“体道”、并与道一体者。后来,随着世界日益进化,人事日益复杂,人们的智慧渐长,本领日多,而惑于物欲,违背了道的自然无为的本性,大道因而逐渐泯灭了。这时候,一心救世的圣人们,例如儒家的孔子,却舍本逐末,说仁义,倡孝忠,作礼乐,希望凭借各种繁文缛节,节制欲望,复归大道。然而不幸得很,欲望并不能消灭,人人趋于私利,“礼坏乐崩”,时世不再清明,社会秩序日益混乱。老子认为,这颠倒了事情的本末:“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十八章》)庄子更是嘲讽、揭露:“故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五色不乱,孰为文采!五声不乱,孰应六律!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行仁义,圣人之过也。”(《庄子·马蹄》)

老子认为,仁义礼乐之类人为的价值是对道之本位价值的背离,是对病入膏肓的病态社会开出的舍本逐末之药方。究其实,智慧智巧、仁义礼乐、忠孝慈爱,原是大道之废所导致的后果,以此拯救病态社会之弊,如同抱薪救火,不仅于事无补,无益于天下,反而可能起反作用,将社会导入愈加忙乱、不可救药之深渊。老子大声疾呼,应该纯任自然,拆除物累,返璞归真,复归于虚静,回归大道。

正如《太平经》所说:“自然之法,乃与道连,守之则吉,失之有患。”[1](P472)顺应素朴自然恬淡无为,合乎自然之道,体现了真、善、美的统一,是最高的人生价值境界。这种“道法自然”、物我贯通、人道合一的思想,否决了“人定胜天”、征服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否弃了人超越自然、凌驾于自然之上的特权,否弃了一切违反自然法则的胡作非为,强调人仅仅只是自然的一部分,只有顺应自然,率性无为,才能根深蒂固,长生久视。这同时也是一种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智慧,在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但人类依然无度索取、强力作为的当今世界,具有深刻的警示和启迪意义。

这一思想穿越时空,在海内外激起了强烈的回响。美国著名物理学家、《物理学之道》的作者弗·卡普拉对生态危机深表忧虑,对老子关于自然和谐的思想欣赏有加,认为在伟大的诸传统中,老子提供了最深刻、最完善的生态智慧。他特别推崇东方哲学有机的、生态的世界观,认为西方能否真正吸收东方的有机哲学,以突破西方占主导地位的机械的、局部性的世界观,是一场关系到西方文明能否继续生存的真正的文化革命。普里高津对道家的整体自然观也十分赞赏。他认为,他的自组织宇宙是自发宇宙,突破了西方的主客二元论传统;他的整体自然观与“注重天人合一的中国哲学”是相通的,他相信,“我们正愈益接近两种文化传统的交汇点”[2](序)。今天的深层生态学、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特别是标志着文明转型的“生态文明”,更是明显吸取了老子、庄子的“道法自然”、人道合一的“生态智慧”。

三、“齐善恶”等相对主义价值标准

就老庄的价值标准而言,诚然只能是自然、朴素之道。“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二十一章》)“道”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德”的运行必须以“道”为唯一的法则和准绳。然而,大道不言,且道是一个独立、无形的总体性范畴,因而面对具体的领域、事物,人们显然需要具体的评价、选择标准。

老子的具体价值标准以及相应的价值评价充满辩证色彩。在老子看来,一切事物都有其对立面,任何现象都是相反相成的。“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其中,不仅揭示了矛盾双方互相依存才能存在,而且包含有取消事物的差别性,“齐善恶”、“同美丑”之类相对主义意蕴。老子特别强调,矛盾双方不是僵死不变的,在发展中都可能向对立面转化。“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老子·四十二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五十八章》)矛盾双方的转化生生不息,永无穷期。

当然,从价值标准的角度看,老子尚未完全否定善恶之差别,只是认为,它们之间的差别微不足道。“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若何?”(《老子·二十章》)庄子的思想相较老子,则更为彻底、激进。

庄子观察到,具体的价值及评价是主体性的,因时因人而异。“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庄子·胠箧》)他与老子一样,对人类人为的价值区分、实践选择和行为,并不以为然。特别是他对儒家所崇拜的有德之君颇多非难:三皇五帝之治天下也,名曰治之,乱莫甚焉!因为,有德之君奋发有为,导致百姓不得安其性命之情。如此而犹谓之圣人,不可耻乎!

庄子的“道眼”颇为清冷:“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一齐,孰长孰短。”(《庄子·秋水》)他坚持万物平等,反对将具体的价值标准绝对化,认为人世间的一切是非、善恶、美丑,等等,并无原则界限,都是相对而言的。实际上,“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庄子·齐物论》)。是非可以不论,善恶不妨并存,圣人尚智慧,设差别,讲仁义,教礼乐,一切本没有什么意义。“与其誉尧而非桀也,孰若两忘而化其道。”(《庄子·大宗师》)“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因而应该循道自化,“齐万物”,“等贵贱”,“一生死”,“不遣是非”,“不以好恶内伤其生”(《庄子·德充符》)。

庄子生活的时代,相比老子的时代更为悲惨,以周礼为核心的道德价值沦丧。在绝望而悲剧性的人生中,庄子不仅同是非、齐善恶,而且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庄子·齐物论》)

在庄子看来,甚至人之生死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在自然之道的恒久变迁面前,一切“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而体道、悟道的最高境界,则在于超越生死,人与自然彻底融合为一体:“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庄子·齐物论》)人之生死与自然万物的生死变化一样,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生死并非始终,存亡只缘自然,因此,死亡又有何惧哉?“古之真人,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庄子·大宗师》)甚至,庄子还将死视为对生之烦恼、痛苦的彻底解脱。当庄子的妻子辞世时,好友惠施前往吊唁,却见庄子不仅毫无哀色,反而在“鼓盆而歌”!生死都可以置之度外,何况是非、美丑、善恶耶!

总之,老庄立足朴素之道,遵从道法自然原则,反对一切人为的价值区分、一切以智慧为名的所作所为。确实,离开了朴素的自然之大道,过分执著于是非、善恶、美丑,甚至生死,又有什么意义呢?人类的那些智慧、学识、机巧、造作,又能发挥多大作用呢?世事无常,人生如梦,很多时候,人类越是智慧觉悟,越是恣意作为,越可能背离自然之道,走向自己的反面,异化自己,为自己掘墓。

四、“绝圣弃智”、“无为而治”的价值行为取向

老子认为,道是自然的,正因为自然,因而人们应该“法自然”,知秉执本,清虚自守,卑弱自持,“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

在老子看来,现实社会中的诸种难题之所以无法解决,皆由于人们的欲望,由于人们不知足,由于有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四十六章》)也就是说,由于人们怀有“可欲”、“不知足”之心,欲望太多,欲壑难填,因而导致了各种难解的现实困境和问题。例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沉醉于声色犬马和口腹物欲,导致人神昏意乱,失守生命之本真。为了满足无止境的欲望,人们各自逞才、逞智、逞力、逞强,结果冲突与纷争不断,斗得你死我活。《老子》云:“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智慧出,有大伪”;“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五十七章》)人世间各种理论学说,各种科技发明,各种实用工具,各种智巧手段,不仅未能使人们回归道德的理想境界,反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矛盾,加剧了各种社会纷争与冲突。

鉴于此,老子主张内心平静,真气流畅,见素抱朴,返璞归真,清静无为。他要求人们“去甚去奢去泰”,少私寡欲,放弃才、智、力、强,不妄加任何人为的作用,不妄作任何意志上的挣扎。“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老子·十九章》)

老子反复申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他特别告诫统治者:“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二十九章》)老子斥礼乐,排刑政,恶甲兵,倡导无为而治。“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三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五十七章》)高明的统治者只是顺势而动,谨循民心之所向而无忤之,令百姓感觉“不知有之”:“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十七章》)

当然,“无为”并不是目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的实质是反对恣意妄为、勉强从事、逞强好胜。为此,老子进一步倡导“致虚极,守静笃”,认为只有通过“无为而治”,才能达到“无不治”:“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八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二十二章》);“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三章》)。老子觉得,只要人们深明“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老子·九章》)之理,只要人们舍弃争先争胜之心,做到无欲、无事、无为、好静,做到“知足、知止、去甚、去奢”,做到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回归素朴、无知、无虑的自然境界,如初生的率性天真的婴儿般,那么一切将随缘自化,彻底解脱人世间的纷争和烦恼。“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老子·四十七章》)

庄子将“无为”视为天地万物根本的存在方式、道法自然的最高行为原则。“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天地之谓也。”(《庄子·知北游》)庄子认为,人应该“无为”,顺应自然无有人为,顺应万物之理而不为不作。“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庄子·天道》)

庄子特别强调天然与人为之异,强调率性自然,“无以人灭天”:“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若“以人灭天”,更多使用人为的手段,如络马首、穿牛鼻,甚至续鸭胫、断鹤胫,只能酿成悲惨与不幸。就如同“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智慧巧谋破坏自然本性,导致天下大乱。他认为,人们为求知争胜,而使心逐外物,以有涯追无涯,损耗“真君”精神,于“真我”实在是有害无益。因而,人应该坠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通过“无所可用”以成己之大用。“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近年。”(《庄子·养生主》)

庄子希望达到“忘形”,“逍遥乎无为之业”(《庄子·大宗师》),不受任何世俗的是非、善恶的束缚,不役于物而与道同体,放浪形骸,随缘自适,“安时而处顺”,追求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庄子以及后期道家还把老子的“涤除玄鉴”发展为“心斋”、“坐忘”,以达到“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虚静境界为能事。这已经与佛教之禅相似相通了。

五、“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价值实践方略

老子认为,除了“道”之外,世间万物不可能恒久不变,总有没落的一日,正如所谓“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而且世事难测,物极必反,因而为人应该温和、谦虚、知足,不要矫揉造作,不要恣肆放荡,不要没有节制,不要逞强好胜。老子曰:“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老子·六十七章》)“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老子·二十九章》)只有宽容、俭朴、谦让不争的人,方能具备道德勇气,进而博施于人,受人尊敬拥护而成大器。因此,“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老子·七章》)。

在慈、俭的基础上,老子推崇“贵柔”学说:清虚自守,后发制人,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以弱胜强。老子不仅反复申说,“强梁者不得其死”(《老子·四十二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老子·七十三章》);而且不厌其烦地强调“柔弱谦下”的处世之道:“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老子·四十章》),“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老子·二十六章》),“无欲以静,天下将自定”(《老子·三十七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四十三章》)。他认为“道”之所以能循环不息,是因为“道”具备了柔弱的特质,而且,“柔弱胜刚强”:“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不恒。强大处下,柔弱处上。”(《老子·七十六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七十八章》)

刘向《说苑·敬慎篇》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老子的老师常枞(又作商客)临死时,“张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吾牙存乎?’‘亡矣。’常枞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岂非以其柔耶?齿之亡也,岂非以其刚耶?’”老子已深知柔存刚亡、柔弱胜刚强之理。因此,老子坚信保持质朴本性、柔弱处世、“不敢为天下先”的价值,即使“知其雄”,也要“守其雌,为天下谿”;即使“知其白”,也要“守其黑,为天下式”;即使“知其荣”,也要“守其辱,为天下谷”(《老子·二十八章》)。若如此,方可明哲保身,否则不得善终。

老子深信,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因此,“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老子·三十六章》)。以退为进,以屈求伸,才是达到目的的途径。只有因任自然,清静无为,绝弃智慧,使事物保持本来的状态,使矛盾无从发展,才能“持盈保泰”,“得而不失,盛而不衰”。

老子本来是反对智慧、智巧的,可我们或许可以说,这里蕴藏着老子的一种高超、巧妙的处世大智慧。正如蔡元培所说:“老子固精于处世之法者。彼自立于齐同善恶之地位,而以至巧之策处理世界。彼虽斥智慧为废物,而于相对界,不得不巧施其智慧。此其所以为权谋术数所自出,而后世法术家皆奉为先河也。”[3](P31)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老子的这种消极无为、“以退为进”的处世智慧,实际上也带来了负面价值和消极影响。例如,中国乃至东亚不少人相信“无用之用”的无为之道,深信“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人怕出名猪怕壮”,以寂寞的无用、无为为立世处世之道。久而久之,这助推中国乃至东亚形成了一种虚静、保守的“阴柔文化”。“阴柔文化”是与刚强、进取的阳刚文化相对立的。或许阴柔型文化自有其合理性与意义,如西方以刚强、进取(掠夺)、竞争、冲突为特色的阳刚文化,导致人的主体性过分张扬,造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尖锐。这种刚性的价值取向有待反思和调整,应该从阴柔型文化中吸取营养,寻求启迪。但是,单纯“尚柔”、以阴柔为主向度,长期浸淫于“清静无为,柔弱处下”的氛围中,也造成中国乃至东亚社会阳刚不足,进取失道,特别是减损了人的创造性的冲动和激情,消磨了人的斗志和奋发精神,诸种弊端日益明显地突现出来。或许,合阴阳,兼柔刚,保持阴阳平衡,追求阴阳和谐,才是合理、恰当的文化价值观品质。

六、返璞归真、“小国寡民”的素朴价值理想

老子生活在春秋战国社会大动荡时期。当时的思想家们饱览社会动荡,战乱频仍,民生疾苦,道德沦丧,在痛心疾首之余,却又无可奈何。他们对现实社会充满罪恶、混乱、无序、黑暗非常失望,对“损不足以奉有余”的强盗社会十分不满。在对生存境遇和存在状况进行严肃反思的过程中,老子、孔子、庄子等思想家都在寻找救世、自救的出路和良方。遵循传统文化中的复古传统,他们从不同的立场出发,描绘了自己的复古蓝图和实现路径。孔子的理想蓝图是效法周:“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试图克己复(周)礼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老子、庄子更是彻底的复古派,幻想回归民风淳朴、道德纯厚、恬淡自适、其乐融融的初民时代。

老子孜孜寻求的是一片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无为自化的乐土:“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八十章》)其中反映了老子对技术和器物之厌倦,对甲兵和频繁战乱之反感,对百姓被迫不断奔波远徙之深切同情,对远古自然朴素、无忧无虑的初民社会之向往。这种虽有初始文明却又不受文明之累、与世隔绝、返璞归真的素朴社会,在老子眼中简直就是理想的天人合一、其乐融融的境界。

老子描绘的理想社会图景既是复古传统的集中体现,又深深影响了庄子及后来道家。人们曾经一再述说、阐释这种理想。庄子更进一步做了发挥,认为万物齐一于“道”,要求人们做到“遗弃世故”,“不为物役”,纯任自然,保全其天真。他希望回归到那种原始、蒙昧的社会之中:“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视颠颠。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庄子·马蹄》)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更是将这种社会理想具体化、形象化了。在“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桃花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种没有社会制度、没有技术发明的初民原始社会,自然素朴,率性而为,显然不需要儒家仁义礼智信等规范,用不着君子圣贤来治理,通过纯任自然,消极无为,天地人一体,就能达到“无不治”。

道家返璞归真、超凡脱俗、充满浪漫精神的价值依归,与出自世俗人情、经世致用的儒家形成了鲜明对照。在道家看来,宦海沉浮,名利得失,世事荣辱,悲欢离合,一切原不过是过眼烟云。效法自然,听从自然之道的召唤,超然通达,才是疲惫的心灵休养生息的港湾,才是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社会的唯一出路。在老庄思想的引领和熏陶下,返朴、超脱、恬淡、逍遥、归隐、自由成为人们内心永恒的价值追求和精神支柱。

古往今来,许多人纵情忘形于山水之间,与大自然为伴,追求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逍遥境界。陶渊明描绘的桃源仙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悠然,不仅令文人墨客,也令许多达官贵人魂牵梦萦,衷心向往。即使已经走上儒家进取之路,也念念不忘“迷途知返”。老子曰:“功遂身退,天之道也”(《老子·九章》)。老子在周朝日衰之际,毅然出关隐居;庄子则干脆拒受卿位,无为处世。后世人们往往深怀归隐情结:范蠡功成便归隐山林,泛舟于西湖;王维位居右丞,仍常常“怅然吟式微”;文坛泰斗苏轼官至翰林,却时时想“江海寄余生”;甚至壮怀激烈的岳飞,也萌生“痛饮黄龙”后解甲归田的心愿……

诚然,老庄的价值理想及其行为选择是“向后看”、以“复古”为取向的,应该说是一种消极保守的“退化史观”。虽然老子、庄子幻想的“小国寡民”乌托邦不一定能够实现,但反映了老子、庄子注重天然的真朴之性和内心的宁静和谐,反映了他们希望实现人人“长生久视”、自由自在、社会安宁和谐的人道情怀。当然,在崇古复古的同时,他们实际上对人类“精神家园”怀有美好的期许,蓝图中包含着他们对未来社会的用心设计,包含着他们质朴的价值理想和终极关怀。他们超越世俗、因任自然、“寻根归本”的选择路径,与海德格尔的“还乡”——“所有进入诗境的诗人的诗歌都是还乡的”,“诗人的天职是还乡”[4](P87)——在相当程度上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

在高度“发达”、物质丰裕但生态失衡、人为物役、“人对人是狼”、心灵无所寄托的现时代,我们确实应该扪心追问:我们身体所处的家园和心灵的“精神家园”在哪里?我们苦苦追求的一切是否真的有价值?我们是不是已经异化为“无根的”流浪者?我们是否应该彻底反省、“迷途知返”?

通过考察和分析老庄道家价值观,人们或许可以从中得到深刻的启迪。

[1]王明:《太平经合校》,北京,中华书局,1960。

[2]I.普里高津:《确定性的终结——时间、混沌与新自然法则》,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1998。

[3]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4]海德格尔:《人,诗意地安居》,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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