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颖利
唐山市工人医院,河北唐山 063000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反映了一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素质,同样也是单位进行人才评价的一种主要手段,是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的参考根据。当前,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从而体现竞争激励机制,高效合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量化考核标准体系,关系到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结构优化和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
卫生技术人员又称医务人员或护士,是指卫生事业机构单位在支付全部工资的职工中,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具体包括西医师、中药师、中医师、西药师、检验师、其他技师等和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目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的取得须经专家评审委员进行专业评审,并且对其学术水平和专业工作能力进行综合性评价和整体性评价。现行职称评审的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1986年制定的《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以及各省各市制定相关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1986年的条例比较抽象而且概括,其评审标准和职称条件都只是一些基础的文字描述。比如条例在总则中提出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一些基本的套路性质的语言进行概括。又比如条例中规定,主治医师职称的取得须具备以下条件:①首先必须熟悉和理解本专业的基础理论,深刻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先进技术,并且能在工作中活学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