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炳祥 (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江苏苏州215006) ■文
苏州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突破和发展
罗炳祥 (江苏省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江苏苏州215006) ■文
近年来,苏州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发挥职能职责,有效服务于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中心工作,在工作中服务大局,勇于率先,积极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和"各项全省争先进,总体全国创一流"活动的开展,并在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上有了较好的突破和发展。
(一)明确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职责。以"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为契机,认真研究制订、全面落实《关于全市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职责任务》,围绕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职责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强协调,主动参与,不断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努力找准司法行政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结合点。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加强全市"法律援助质量满意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刑释解教、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等指标的监测;以项目化管理、序时化推进为抓手,加强全市"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等项目的协调,不断增强社会管理、法律保障的双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