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力·平等·性别:集体化时期太行山区的男女“同工同酬”*

2012-01-28 05:40:32李金铮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7期

李金铮 刘 洁

劳力·平等·性别:集体化时期太行山区的男女“同工同酬”*

李金铮 刘 洁

太行山区农村是新中国集体化时期男女 “同工同酬”政策的发源地,为中国乃至世界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为了广泛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中共中央根据太行山区的经验,提出了男女 “同工同酬”的口号。在各级政府自上而下的宣传和动员下,“同工同酬”政策得到一定程度的实施,妇女参加生产的积极性以及政治经济地位明显提高。但是,“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始终存在。其中,包工定额中的男多女少,属于真正的 “同工不同酬”;而 “死分死记”的男多女少,除了少量的妇女工分属于过低之外,大多则符合农村劳动的实际,因而受到妇女的认同。这种工分的男多女少,是由于男女体质的差异以及家务劳动尚未社会化所决定的。值得注意的是,追求绝对平等之下的 “同工同酬”,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妇女挑起了超负荷的强体力劳动,身心健康受到伤害。

太行山区;妇女劳动;同工同酬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男女关系的演变始终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近代以来,争取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运动已成世界性潮流,男女“同工同酬”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标志。早在19世纪80年代初恩格斯就说:“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在工资还没有废除之前,争取男女同工同酬始终是所有社会主义者的要求。”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0、4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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