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珂
(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北京市10114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立法方面发展很快。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立了商品流通市场运行的基本法律规则。此外,结合市场发展的需要,我国还制定了许多与市场流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达1000多项。这个阶段流通法制建设的特点是侧重于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保障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些文件在规范和促进市场流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0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业不断变革,流通资源发生着新的调整和组合,大量流通企业集团、第三方物流企业、电子商务运营商、各种商品的批发市场等流通企业不断产生,外资流通企业的进入,连锁经营、直销、特许经营、专营等新型业态的出现,物流方式的多样化,给流通领域带来复杂多样的问题,如传统业态的生存问题、市场公平竞争问题、产品责任问题、市场垄断问题等,流通领域的法制建设也在不同层面展开。
商务部2003年成立后,成为我国市场流通行业主管部门,开始对现行法律规章进行梳理,并结合市场流通发展需要,提出了《建立健全我国市场流通的法律体系框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流通法律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