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娅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北京 100081)
地理标志制度是一项起源于欧洲、立足于地理标志产品及其所使用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19世纪后期以来,随着贸易全球化,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保护本国富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声誉和市场利益,加强了对特色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的管理保护,建立了以行政推动为主要特征的专门立法模式和严格的法律保护制度,在促进和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内涵发展过程中发展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地域辽阔、物产丰富的农业大国,在几千年的农业发展过程中,各个地区由于自然气候环境和地方人文风俗的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与此同时,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下,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也正面临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不同类型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探索,已成为区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在此背景下,该文拟从“地理标志”与“区域经济”两个既有区别又有内涵联系概念及内涵入手,对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如何促进区域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什么是地理标志?根据世界贸易组织1994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第22.1条规定:“本协议中的地理标志系指这样的标志:它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 (世界贸易组织)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