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追求——人的幸福之路的正确出口

2012-01-28 11:59刘西琳
关键词:精神

刘西琳

(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公元2012年,“幸福”作为一个强烈的信号,受到世人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关注,这一年注定将作为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年头被世人记住并载入史册:先是6月28日,在上半年即将结束的时候,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3月20日定为“国际快乐日”,敦促世界各国关注其国民的幸福问题;后是11月18日,在本年度即将结束的前夕,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到2020年建党100周年前夕使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两件事发生在同一个时段——21世纪第二个十年,有着同一个背景——世界深陷经济危机且短期内复苏无望,关心的是同一个问题——人的快乐和幸福。然而,它们传达出来的信息却不一样:联合国试图通过“国际快乐日”,使深陷危机、眉头紧锁的各国人民勿忘快乐,从而提振信心、度过危机;中共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是为了兑现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的儿子对母亲曾经作出的承诺。一边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一边是,“不尽长江滚滚来”。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使人自然而然地想起唐人刘禹钖的两句诗,“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联合国在其决议中阐释了设立“国际快乐日”的动因——这是考虑到“对幸福的追求是一种基本的人类目标”。由此可见,快乐是幸福的表现,惟其幸福,所以快乐。而国人心仪的“小康”,则素来是殷实、太平、安康、和谐的代名词,它表达的是生活的一种境界、一种水准,是一定程度上的幸福与快乐。

人类关注幸福问题不自今日始,差不多已有3000的历史了——是人类进入文明期以后,由私有制导致的阶级对立、贫富分化,使人们开始思考幸福问题。然而,在长达3000年的阶级社会中,由于受到幸福的既得利益集团——奴隶主、地主、资本家——的影响,幸福概念曾长期被误读、被曲解,乃至被玷污,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幸福观,其中不少幸福观只会将人导入误区、导入歧途,甚至导入不归之路,这已为历史上和现实中已经发生的层出不穷的悲剧所证明。所幸3000年来人类的许多进步思想家一直将幸福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进行研究,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其认识成果的积累渐渐形成了人类社会的主流幸福观,这种主流幸福观不谋一己之私利,也不为阶级偏见所左右,因而具有真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属性。本文拟在简述先哲幸福学说的基础上,分析幸福追求中的种种误区,探讨幸福的真谛及打开幸福之门的钥匙,以期对于人们正确理解“国际快乐日”、科学认识“小康社会”有所助益。

一、幸福的追求是人生的终极目的

人猿相揖别。只几个石头磨过,小儿时节。铜铁炉中翻火焰,为问何时猜得?不过几千寒热。人世难逢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流遍了,郊原血。

这是毛泽东词《贺新郎·读史》的上阕,用寥寥56字概括了人类的历史:先是人猿分家、作揖而别,这距今至少已有10万年;接着又经过了数万年的“磨石头”时期,从旧石器磨到新石器,终于磨进了青铜时代;等到人类掌握了炼铁技术、建立了氏族公社,它所带来的竟是甘苦参半的两个后果:一方面,铁器的广泛应用和有分工的组织管理,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农林牧渔业相继出现,与衣食住行相关的物质财富逐渐丰富,人类结束了与猿“揖别”后长达数万年的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有了剩余,私有制产生了,阶级形成了,少数人开始占有多数人的劳动果实,劳而无获者与不劳而获者尖锐对立、激烈斗争,所谓“人世难逢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由此开始,而“流遍了,郊原血”则是阶级斗争惨烈状况的真实写照。毛泽东在其词中概括的人类历史,与19世纪美国著名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勾画的人类历史完全一致。由此看来,幸福问题在人类“磨石头”那几万年并不存在,而且最初并不是由享有幸福的人提出来的,而是由不幸的人首先察觉到的——它是社会不平等的产物。这可能是人类最早的阶级觉悟了。这一过程历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其间虽然社会形态有变,但私有制度未变,而正是私有制度造成了社会的不平等,使少数人得以享受幸福,使多数人陷于不幸。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说:“一切不幸并非由于贫乏,而是由于过剩。”此乃一位思想家对私有制的本质一针见血的论断。

由私有制导致的社会不平等无疑是造成少数人幸福、多数人不幸的主要原因,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因,因为许多人的不幸是由非理性、非德行的原因造成的,其根源在于人的动物性本能。众所周知,人与人发生关系,遵守的是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彼此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而动物与动物发生关系,遵守的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彼此之间是一种食物链关系。人脱胎于动物,身上本来就残存着动物性,而私有制的本质又强化了一些人身上的动物性特征,使其自私自利、见利忘义、恶欲膨胀、欲壑难填,什么损人利己的事都干得出来,加之他们又长着人的大脑,故其恶行比动物有过之而无不及。

根据摩尔根的观点,人类是经由蒙昧期、野蛮期进入文明期的,其文明史距今约有5000年时间,但由于“严格地说来,没有文字记载就没有历史,也就没有文明”,而文字的发明及其普遍使用尤其是被用于记载历史,距今只不过3000年的时间,所以历史学家认为,人类理性文明的历史是3000年。现有文献表明,3000年来人类思想家思考最早、最多的问题,一是世界的本源问题,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三是人本身、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其中就包括了人的幸福问题。

3000年前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呢?美国著名学者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和菲得普·李·拉尔夫的《世界文明史》认为,彼时世界上已形成了四大文明区和若干亚文明区。这种文明区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标准:其一,文化较为发达——文字已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普遍使用;其二,人文、社会、自然等领域的知识居于其他民族之前;其三,政治、经济、社会的制度已发展到可用来解决一个复杂社会的秩序、安全和效能等方面的问题。根据这套标准,当时世界上已形成的四大文明区依时间顺序排列,分别是由埃及代表的尼罗河流域文明、由巴比伦代表的美索不达米亚流域文明、由印度代表的恒河—印度河流域文明、由中国代表的黄河—长江流域文明。在时间上稍晚于这四大文明区的其他较发达的文明区被称为亚文明区,其中首推希腊文明。后者虽然在进入文明期的时间上晚于四大文明区,但就文明的发展程度、特别是理性文明的发展高度而言,却是其前的四大文明区所不及的。这一点,始终是世界史的一个谜团。对此,伯恩斯和拉尔夫是这样解释的:鉴于“迄今为止人类的进步是理智的发展和尊重人的权利的结果”,而多神的希腊民族并不迷信于神,在他们看来,“神不过是大写的人而已”,他们实行的城邦式的奴隶制民主,“赞扬自由探索的精神,使知识高于信仰。由于这些原因,他们将自己的文化发展到了古代文化的最高阶段”。希腊民族如此重视人的权利、重视人的智慧,其原因,曾由该民族的“圣人”亚里士多德一语道破:“正是理智使人成其为人。”惟其如此,由苏格拉底开启的希腊哲学将作为人类理智之学的哲学定义为“爱智学”,从而使哲学自此成为“智慧”的同义语、进而成为“思想”的象征。“思想家未必都是哲学家,而哲学家肯定是思想家”,其道理正在于此。伯恩斯和拉尔夫对希腊民族性和希腊文化之特殊性的解读,主要是为了回答许多人提出的希腊文明为什么后来居上的问题,但也间接地说明了为什么是希腊人而不是其他民族在西方文明史上最早提出人的幸福问题并将其置于人生的终极诉求之地位。

在目前能检索到的古文献中,由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著作《历史》中记载下来的古希腊思想家梭伦同吕底亚国王克洛伊索斯的谈话,最早谈到人的幸福问题。梭伦明确地告诉国王:仅仅富有、即使富甲天下,仅仅有权、即使贵为一国之君,不一定就幸福;就国王而言,行善政并能善始善终,才算得上幸福。这种关于幸福的谈话,曾进行过多次,中心议题是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的生活。这些谈话发生在公元前7世纪,它早于历史学家所称谓的“古典时期”的起始阶段(公元前5世纪)2个世纪,所提所答的问题在今天看来也许很幼稚,但其意义在于:幸福问题在3000年前已成为人类理性活动的内容,开始成为人类的一种共同的追求。

幸福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并被希腊社会热烈讨论是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鼎盛时期。此前的希腊哲学,其旨趣在于探讨世界的本源、物质的基本构成等,经苏格拉底扳了“道岔”,开始由自然哲学向社会哲学、生活哲学、政治哲学转变。幸福问题作为一个与生活、与社会、与政治均有密切关系的问题,自然受到三位大师的青睐。亚里士多德作为三位大师的哲学之集大成者,对古希腊幸福哲学更是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确立了幸福在人生目的中的终极地位。他认为:“人生之目的不只一样,但许多目的都是我们想借以达到别的目的,因此它们都不是最后的目的,只有至善明显是最后的目的。凡居于事物之最后的就是我们所寻求的;如果最后的事情很多,必有一事物是最后之中的最后……幸福这件事就是这种事物,因为我们求幸福就是为了其本身,而不是为了其他事物。名望、快乐、理智及其他种种德行,我们选择它们是为了寻求幸福,借助于它们我们就有幸福。”这一认识清晰地阐明了幸福在人生中的意义,赋予了幸福以人生终极目的的崇高地位,为“幸福”定了调。亚里士多德之后2500年,人类的幸福论坛就是跟着“幸福是人生终极目的”这个调子唱下来的,而且一直唱到今天。

在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希腊,研究幸福问题几乎成了思想家们的共同旨趣、成为社会的一种时尚。如同今天的学者“言必称希腊”,当时的希腊学者以及受其影响的罗马学者和欧洲其他国家的学者却是“言必谈幸福”,甚至以其幸福观的不同而形成多种学派,其中最著名的幸福学派有两个,即伊壁鸠鲁学派和芝诺的斯多葛学派。伊壁鸠鲁学派奉行的是“快乐哲学”,将“道德即快乐”作为主要信念,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充满快乐的幸福生活”,“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芝诺的斯多葛学派强调理性、审慎和节制,要人服从自然、不要与命运抗争,认为真正幸福的人是这样一种人——他通过认定他的理性,完成了把他的生命同宇宙目的完全相应的调整,并且使他的灵魂洗涤去一切痛苦和发出对转入厄运的抗议。与高深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圣殿哲学和幸福宏论相比,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幸福观更为通俗、实际,所以分别都拥有众多信徒。

希腊的幸福哲学将幸福作为人生终极追求的理念深刻地影响了同处地中海沿岸且距离最近的罗马人。古罗马著名诗人、思想家贺拉斯认为,伊壁鸠鲁派的“快乐论”和斯多葛派的“节制论”都没有全面、深刻地理解幸福的本质,他认为:“仅仅没有痛苦并不就是幸福,只有正当的、合理的愿望得以实现、获得满足才是幸福。”显然,他的这一观点对于激进的伊壁鸠鲁派的“快乐论”和消极的斯多葛派的“节制论”的偏颇,都是一种矫正。同样将幸福作为人生追求终极目标的还有曾于公元161—181年任罗马皇帝的马可·奥勒留。他的一句名言是:“在无理性的事物中低等事物是为了高等事物而存在的,但理性的动物(人)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强调人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是很了不起的思想,是一种极高的境界,其本质就是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无私哲学,这对于一位罗马皇帝来说,是极其难能可贵的。

公元5世纪,罗马帝国灭亡,欧洲进入中世纪——长达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曾经热议的人生幸福之类的话题至此中止——基督教的经院哲学家要人们到上帝那里去找幸福。于是,人类真实的幸福追求被基督教虚幻的幸福许诺替换掉了,等到人们重拾幸福话题的时候,已是从“千年昏睡”中醒来的文艺复兴运动时期了。

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的一大特点就是以复兴古希腊古罗马的理性、人性、德性来否定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揭露教会许诺的“来世幸福”的虚伪,肯定人追求“现世幸福”的权利。因此,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们在谈到人的幸福问题时,进一步深化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是人生终极目的”的论断。意大利诗人阿利盖利·但丁是吹响文艺复兴第一声号角的人,他用《神曲》——“地狱”、“炼狱”、“天堂”——完整地诠释了人生的悲惨与幸福、人世间的假恶丑与真善美,给人们指示了一条从地狱走向天堂之路。但丁之后,另一位讨伐中世纪教会统治的人是弗朗西斯克·彼特拉克,他创立了“人学”以对抗“神学”,宣称:“我不想变成上帝或居住在永恒中……我只要求凡人的幸福。”当意大利文艺复兴席卷欧洲大陆时,德国的伊拉斯谟、罗伊希林,法国的拉伯雷、蒙田,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等,均对如何争取人生幸福发表了自己的著述,他们也因此而成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各国人文主义思想家的代表。英国与欧洲大陆隔峡相望,交通不便,却是对意大利文艺复兴仿效最成功、取得成就最大的国家。被史学家称为“英国人杰”的托马斯·莫尔,在人类历史上最先认识到私有制是人类不幸的根源,为展示消除私有制后人类的美好生活,他通过其著作《乌托邦》构建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平等互助、按劳取酬的理想国家,让人们看到了“社会主义”的希望。莫尔之后约20年,弗兰西斯·培根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创建了“知识幸福论”,将幸福的实现从神的恩赐移到自己的求知、奋斗和创造上来,从而变成一种可以兑现的现实。晚培根3年出生的威廉·莎士比亚则用其37部戏剧、数百个人物演绎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反映了人类对幸福生活的渴求,其代表作《哈姆雷特》更是为新时期的人们树立了一个“人”的模版:感情丰富,头脑清醒,目光远大,胸襟磊落,善良、和蔼、正直、刚强,有风趣、有胆量、有能力……总之,具备了新时期人文主义者心中一个真正的“人”的一切理想品质;这个“人”正是亚里士多德所欣赏、所赞美的“内在的丰富与外在的活力完整地统一在一个人身上”的那样的人。文艺复兴始于但丁,终于莎士比亚,可谓善始善终。如果说中世纪的一切都在围着“上帝”转,向着来世的终极目标“天堂”走;那么文艺复兴时期的一切都在围着“人”转,向着现世的终极目标“幸福”走。神最害怕什么?睡醒了的人!在中世纪昏睡千年的人类,经过文艺复兴,渐渐醒过来了。

意大利-欧洲文艺复兴孕育了欧洲资本主义,接下来发生的欧洲思想启蒙运动则是欧洲资本主义的助产婆,它巩固和发展了文艺复兴的成果,为正在酝酿中的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特别是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开辟了道路。什么是启蒙?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伊曼努尔·康德在《什么是启蒙》一文中回答说:“启蒙就是使人们脱离未成熟状态,把人们从迷信或偏见中解放出来。”这期间,欧洲诸多思想家都对人的幸福追求的天然正当性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法国思想家布莱士·帕斯卡说,“人人都寻求幸福,这一点是没有例外的;无论他们所采用的手段是怎样的不同,但他们全都趋向这个目标”。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也指出:“保存自己的生命、追求个人幸福这种趋乐避苦的自爱感情,是人所共有的,它推动着社会生活前进。”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认为,“追求真正的幸福是一种必然性……亦就是我们的一切欲望所永远追求的。”并说:“一切含灵之物,本性都有追求幸福的趋向,而且这种倾向形成了他们的强烈动机”。在关于追求幸福的问题上,康德特别强调:幸福的追求贯穿人的一生,也就意味着“责任贯穿人的一生”。英国哲学家约翰·密尔认为:“幸福是一种利益,各人的幸福是他自己的利益,因而公共幸福是一切人的集团的利益……幸福已经取得它是行为目的之一的资格,因而它也取得它为道德标准之一的资格。”应当特别指出的是,英国哲学家、法学家杰里米·边沁在他于1788年出版的法哲学著作《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首次提出“最大幸福原则”:“最高的道德就是追求全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该原则是对亚里士多德“幸福是人生终极目标”的最好诠释。

至于马克思主义者的幸福追求,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其最高纲领就是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即最大幸福,用“物质财富的极大幸福”和“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来满足人类实现幸福——人生终极目标——的愿望。

认识人生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幸福,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是并非人人都能理解。这是因为,对于生之目的,人并非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其观摩学习的对象和内容,是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媒体、亲戚、朋友等渠道的人生观和幸福观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汇集到一起,通过每个人的自主选择,便形成了各自的人生观和幸福观。这些外来信息并非都是正面的、积极的,且信息选择又是有倾向性的,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偶像”是不一样的。美国哲学家A.J.赫舍尔在《人是谁?》一书中的多处用不同的方式强调同一个真理:“使一个人成为他自己——我是谁——的决定性因素是他所选择的供自己学习和模仿的形象。”这句话入木三分、深刻至极!一个人欣赏什么,他便学什么;一个人欣赏谁,他便跟谁学。文天祥崇拜岳飞,他便成了民族英雄;汪精卫欣赏秦桧,他便成了汉奸。《爱因斯坦传》记载:有青年请教爱因斯坦,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学者?爱因斯坦回答:“成为学者的最佳途径是生活在学者们中间。”为什么?因为处在学者们中间,则四周全是学者,“形象”的力量会作为一种“场”引导你成为学者。

以上对人类幸福学说史的追述,其目的是想通过简述先哲们的幸福学说,在读者心目中树立一个将创造幸福作为人生终极目的的坚定信念,从而同那些混迹人世的消极幸福观彻底决裂。

二、幸福的误区扑朔迷离

忧愁常常挥之不去,

快乐往往转瞬即逝;

不幸频频不期而至,

幸福总是姗姗来迟。

这是英国诗人乔治·戈登·拜伦长达千行的爱情诗《唐璜》中的一段,表述的是诗中主人对于快乐与忧愁、幸福与不幸的那种苦恼和无奈的心情——不想要的,频频出现;想要的,迟迟不见。这种心态很有代表性:“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是国人对此种心态的生动概括。

“条条道路通罗马”是西谚中的一句格言,原本是古罗马诗人贺拉斯诗中的一句,说的是罗马帝国鼎盛时期,道路四通八达,条条道路都与世界相连,走任何一条路都可以到达罗马,后被引申为用不同的方法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与此谚相似,中国人也有一句俚语:“不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应当说,这来自不用文化背景的两句话,所阐明的都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用意也都是积极的,如能正确领会,则于做事大有助益。与此同时,人们还会想起另外两句话:一句是法国作家奥诺雷·德·巴尔扎克说,“一个姑娘可以用多种方法使自己变得漂亮,但只能用一种方法使自己变得可爱”;另一句是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两句话告诉我们的是同一个道理:尽管道路四通八达,但其中正确的路只有一条,因为有很多路是小路、邪路、岔路,甚至是一条死路,如果你急于求成、慌不择路,很可能就会陷入误区,走上歧路,而“歧路亡羊”的故事是人人皆知的。这就是说,通向真理的路从来就只有一条。就追求幸福而言,这条路就是德国待人歌德所说的那条路——“找到生活意义”。

与习惯于张扬个性、形而上学的西方文化不同,中国文化是内敛的、含蓄的,不大宣泄个人的诉求,重视的是集体的目标,常常将“我”的愿望假“我们”之名说出来。这种文化带来的一个后果是国人的幸福意识薄弱。旧中国自不必说,新中国建立后,没有了“三座大山”,人民都过起了幸福生活。但何谓幸福?没有人说得明白,学者们也不去研究,大家都幸福着却又说不清楚什么是幸福。学术活动的一条规律是:问题是研究的出发点,哪里有问题,哪里就有研究。既然我们这里不存在“幸福问题”,幸福学自然也就成了一片学术空白。更何况,幸福学从亚里士多德起便一直隶属于伦理学,而伦理学和社会学直到改革开放后才被承认是两门学科,恢复了“科学”的身份,则之前留下学术空白也就可以理解了。

近年来社会和媒体热议幸福,是由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引发出来的。“小康”是什么样、“全面小康”又是什么样,中共十七大、十八大的报告已有论述,此不再赘;但“小康”与“幸福”是什么关系,则需要研究。至今许多人仅仅用经济指标、用物质生活去理解“全面实现小康”,说明这些人并不理解“小康”,仍然停留在幸福着但又说不清楚什么是幸福的阶段。毋庸置疑,对“幸福”和“小康”理解上的偏狭,从大的方面说,对于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不利的;从小的方面说,使得不少奔“小康”、奔“幸福”的人陷入误区、走上歧路,亟待找到正确方向,需要指导。

如果说“找到生活的意义”是通向幸福的唯一正确之路,那么,没有找到生活意义的歧路则数不胜数,它们都在幸福的误区中。这些歧路,大体有以下几类。

1.唯欲望论的所谓幸福之路

“欲望”本无罪,它无非是对生活的要求、需要、期盼和希望,而需求产生动力,它本应是社会前进的一种积极因素。历史唯物主义对此作了充分的肯定,例如,恩格斯在1875年11月《致彼·拉·拉甫洛夫》的信中,就表示同意他的下述观点:“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享受、为增加自己的享受而斗争。”但欲望不是一个个美丽动听的童话故事,它只有兑现才有意义,而兑现是需要条件的。首先。欲望必须是合理的目标。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在某个时段所提的要求或所想实现的目标,都必然要烙上时代的印记,顺时而行;而如果对时代无知,逆时而动,则其欲望中的目标断不可能实现。其次,欲望必须是正当的目标。如果目标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如雷锋、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的目标,其正当性自然毋庸置疑;但若目标是利己的,则就应当谨慎,应尽量做到利己利人,至少是做到利己而不损人;但若设定的目标与他人、与集体、与社会、与国家是一种“零和博弈”,那就是百分之百的损人利己,其不正当性当无疑义。再次,欲望必须是合法的目标。“正当”与否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要求“人皆尧舜”是不可能的,但实现欲望目标绝不能越过底线——法律!中国传统文化将人分为6等,即圣人、君子、好人、常人、坏人、小人。其中“常人”即芸芸众生,“行高于常”者是好人,行更高者是君子、是圣人;“行低于常”者是坏人。常人是社会的大多数,它处在好人与坏人之间,时时向两边分化,其中有一些人专在道德与法律的交界区打“擦边球”——这些人应当谨记: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欲望目标的设定与实现不踩到法律红线是最低限度的要求。良知、道德、纪律、法律是人的行为的4道屏障,其中,法律这道屏障就是用来阻挡人不入地狱的,一旦越过,后果可想而知!坏人和小人设定与所实现的欲望目标很少是合法的或基本上是不合法的。最后,欲望目标的设定还必须以自身具备的资质为根据,以最大程度地消除存在与期望的冲突——“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这句谚语已把个中道理讲得很透了。

唯欲望论者在寻求幸福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欲望,对欲望目标的合理性、正当性、合法性,或缺乏认知或不予理会,对本人资质能否实现目标也心中无数,结果四处碰壁,最后抱恨而去。

2.唯目的论的所谓幸福之路

从亚里士多德起,“目的”一直是哲学中、伦理学中的重要范畴,是一个与“手段”(方法、途径等)相对应的概念。同欲望比,目的更具体、更清晰。目的与手段是彼此依存、相辅相成的:什么目的需要使用什么手段、什么手段能达成什么目的,是有规律的。尤其是:正当的目的只能使用正当的手段,如若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则目的的正当性就令人生疑。“以正当的手段达成正当的目的”是事理学中“事理正义”的一条原则,而正当虽不一定就高尚,但至少意味着合法。现代法学认为,如果法无授权,则行为必然非法——动机的善、结果的善都不能成为行为违法的理由,因为程序是恶的。这就是法学家们奉为圭臬的“程序正义”。

唯目的论者之“唯目的”,是只问目的、不择手段,只要能达到他想达成的目的——他所理解的幸福,则一切手段都可以使用,道德与否、合法与否并不重要,甚至不成为唯目的论者考虑问题的一个因素。在唯目的论者中,不乏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如果有300%的利润,则不惜走上绞架”的亡命之徒。显然,这类人也许可以找到财富,但不会找到幸福。

3.唯物质论的所谓幸福之路

宇宙原本只有一种存在——物质,而自从百万年前猿中的一个或几个分支从地上站起来直立行走并逐渐学会磨石头、学会用火、学会饲养、学会种植、学会用语言特别是文字彼此交流沟通时,宇宙中的一个星球——地球,便又多了一种存在——精神(或意识、或心理)。精神的载体是人。自此,人便从自然世界走进社会世界、从生理世界走进心理世界、从物质世界走进精神世界,从而由物理空间进入思想空间,成为目前宇宙内——至少是地球上——唯一拥有两个世界并同时生活于两个空间的生物。莎士比亚借其所塑造的人物哈姆雷特之口,称人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表明他对人的本质属性的了解是多么的深刻!人们历来尊敬伟人——精华中之精华,曾评出了上一个世纪、上一个千年的伟大人物。但如果要评上一个十万年或百万年的伟人,则可能只有一位候选人——第一个从地上爬起来的那只勇敢的猿猴,即第一个骄傲地站立在地球上的人,因为是他把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从动物群中带了出来,使我们从此有了人的尊严。

唯物质论者看不见精神,他们看到的幸福全是物质形态的东西。他们不明白,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在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阶梯”上,生理需求(物质的)处在最下端,其上的安全需求、交往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均为精神需求,而且一个比一个高。他们所追求的幸福仍停留在动物本能的需求上,其生命仍然活在物质世界和物理空间里。显然,唯物质论者找到的充其量是有较多“骨头”的动物的“幸福”,并没有找到人的幸福,因为“骨头”里没有意识、没有思想,从而也就没有恩格斯所赞美的“地球上最美的花朵——思维着的精神”。“人无德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之“贵”的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不少人都富了起来,但多半都有“富而不贵”的困惑和苦恼。这些人应当明白:“贵”是一种精神气质,它不是物质的东西可以取代的,更不是金钱能够买到的。所以,“富”并不能带来“贵”。

4.唯享乐论的所谓幸福之路

爱尔维修在《精神论》中说:“趋乐避苦的自爱感情,是人所共有的。”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说:“人是为了幸福而创造的。”看来,人之享乐或享受是一种本能的需求,而且用来享受的东西数量多、质量高更能满足人的需要,问题只在于是否有资格享受,以及享受什么、怎样享受。

大自然一穷二白,它所提供的“自然物”仅能使寄生在地球上的生物活着,今天我们所能享受到的一切都是人类的“创造物”——从磨出的第一块石头,到烤熟的第一块兽肉,到种出的第一株小麦,到发明的第一个文字……到造出的第一艘宇宙飞船。如果没有这些创造物,人就只有回到丛林中、回到树上去、回归原来的生活状态,继续以猿的身份与兽作伴。创造使猿变成了人,从而有资格与猿作揖而别;创造又贯穿了人类的历史,使人类的后代能拥有今天这五彩缤纷的世界。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人生所有的快乐都是创造的快乐。”这句话表达了一切创造者的幸福观。所以,创造物是属于创造者的,幸福当属于创造幸福的人。英国作家萧伯纳说:“如果我们没有建筑幸福,我们就无权享受幸福。正如没有创造财富便无权享受财富。”相信没有人会对这一论断提出质疑,因为他道出了一个真理。

而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样。追求享乐的恰就是那些不想投入或不肯全力投入创造的人;而创造者多半是把创造活动本身当做一种享受,对物质享乐很少用心。“活得匆忙,来不及享受。”歌德《浮士德》中这句诗也许能道出创造者的心声。唯享乐论者不仅其享受幸福的资格应当受到质疑,其享受幸福的态度也与理性相去甚远:一是始终徘徊在物质世界里,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流连忘返、打发时间;二是缺乏节制,往往直到享乐致死才罢休。理性的幸福观能清醒地区分人的享受与动物的享乐:一是不排斥物质享受,但懂得“过多的外物已经无补于人生……而虔修品德(情操)和思想(理性),其为幸福毕竟更加充实”(亚里士多德),所以更注重动物不懂、唯人才有的精神享受;二是不拒绝正常的享受,但有节制,时时准备着“以理性之水去浇灭欲望之火”(亚里士多德)。所以唯享乐论的幸福之路也是幸福误区中的一条歧路。

5.机会主义者的所谓幸福之路

机会主义原本是政治学中的一个概念,但其认识论和方法论属于哲学范畴,不仅具有普遍性,而且很有特点,值得研究。机会主义者是机会主义的载体,指的是这样一类人:没有什么定见或主见,唯机是从;“为了一碗红豆汤,可以出卖自己的长子权”(列宁),常常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为了局部利益而牺牲整体利益;政治上投机,生活中取巧,总想不付代价或以最小的代价去谋取最大的好处。

机会主义者不相信规律,相信命运;不相信奋斗,相信机遇;不相信必然,相信偶然。受这种世界观支配,他们往往用投机取巧的手段去谋取自己的幸福。在机会主义者的幸福之路上走着各色人等,他们的心态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不想投入,只想产出。这些人很容易用铤而走险的办法去为自己攫取所谓的幸福,那显然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路。

在幸福的误区里还有多少条歧路,没人说得清楚,因为原本就没有定数。这是因为,幸福本来就是某些期许得到了实现时的一种满足感,而由于对幸福的理解不同、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人们的期许千差万别,用来实现期许的办法自然也五花八门。但生活中的现实是:一些人找到了生活的意义,兑现了期许;一些人迷失了方向,走上了歧路,而“歧路之中又有歧焉”,终“不知所之”,最后,或无功而返,或折戟沉沙……

“以正当的手段实现正当的目标”是生活中的真理,是被3000年人类理性文明史验证过的颠扑不破的真理。那些期许得以实现的人必定是以“两个正当”做事的人;而“亡羊”者之陷入误区而不能自拔,必定是目标设置或实现手段缺少正当性,甚至是二者均缺少正当性。当然,也有偶尔得逞的:一些人通过各种途径——合法的或非法的、诚实的或欺骗的、高尚的或卑鄙的——的确是获得了他们期许的权力、地位、财富、名誉等,但以后发生的情况又证明了,这些人得到的不是“福”、而是“祸”。于是,结论又回到了原点:“以正当的手段实现正当的目标”是实现幸福的正确途径,这是一条绝对安全的“绿色通道”。

在追逐幸福的道路上,陷入误区、走上歧路,必然会付出代价,这没有什么;要紧的是不能一条道走到黑、把所有的歧路都试过。正确的、现实主义的态度是听从德国哲学家卡尔·西奥多·雅斯贝尔斯的忠告:“接受已经发生的,改变可以改变的。”

三、幸福的真谛是精神追求

人人都有幸福,

人人都有忧愁;

有时候忧愁是幸福的前奏,

有时候幸福是忧愁的源头。

这是但丁《神曲》中的一小节,讲的是福祸之间的辩证关系,意在要人们以平常心对待幸福和忧愁:在幸福降临时,不要忘乎所以;在忧愁到来时,不要悲观丧气。

能否获得幸福,首先取决于如何理解幸福。许多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其原因可能就是没有正确理解幸福。康德曾针对人们的幸福认知问题说过一段很有启示性的话:“幸福这个概念是那么模糊,弄得人人要幸福,然而人人对于他自己究竟要什么、志在什么,并不能说得很清楚,不能说得可以自圆其说。这是因为,幸福概念的所有成分都是经验的、一定要由经验取得的……幸福不是出于理性的理想,是出于想象的理想……组成幸福的那些结果(幸福的元素)是无穷尽的。”用这段话来评估人们的幸福实践,我们会发现:正是由于幸福包括的“元素”多,而一些人“对于他自己究竟要什么、志在什么,并不能说得很清楚”,才导致这些人只见“忧愁”、不见“幸福”。上节我们讨论了幸福的误区问题,分析了种种歧路是如何将幸福的追逐者一步步引向不幸的。那么,幸福的正路在哪儿、幸福的真谛又是什么呢?这是幸福学说中的认识问题。

恩格斯说:“自然科学的结晶是概念”,这一论断可以推至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作为科学的“结晶”,概念及其定义都是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揭示及准确表达。3000年的幸福论坛,思想家们给出的幸福定义林林总总,不下百种,这些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揭示了幸福的内涵及本质,其中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的有以下几种。

“幸福是至善”,善是“心灵合于德行”的活动,至善是“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动”。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定义,强调善,即德行,是幸福的本质。

幸福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这是伊壁鸠鲁的幸福定义,认为身体(肉)健康与精神(灵)健康的统一就是幸福。

“幸福是人想要得到的东西都得到了满足。”这是意大利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幸福定义,突出人的某种期许得到满足时的感觉。

“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道路。”这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幸福定义,肯定幸福就是欲望得以实现且仍在发展,强调了幸福的相对性。

“人之幸福,全在于心之幸福”,“找到生活意义的人是幸福的”。这是歌德的幸福定义,突出强调精神幸福和活得有意义。

“幸福就是知足,别的没有什么。”这是苏联作家玛克西姆·高尔基的幸福定义,它认为知足者幸福,因为知足表明其人有自知之明:认识你自己。

“幸福就是追求并实现了意义的那种感觉与体验。‘它’可以被定义为确信自己被他人和社会所需要。”这是赫舍尔的幸福定义,它强调的是生活的意义、个人价值的实现和每个人肩负的社会责任。

“幸福是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是人生的目的、道德的标准。”这是美国《幸福》杂志主编亨利·卢斯的幸福定义,强调了幸福的“目的”意义和“标准”意义。

从以上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的几种幸福定义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幸福是人的心理上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是由人的某种正当的期许(目标、目的、愿景)得到实现带来的;所实现的期许证明了这个人存在的意义及社会价值;理性(智)、德行(善)是期许得以实现的前提,而非理性(愚)、非德行(恶)会导致人走进幸福的误区;有理性、有德行的人是把生命和精神安顿好了的那种人。总之,幸福作为一种感觉,它是人对自己生活之意义的一种满足感、愉悦感和价值感,是三者统一时的那种整体感觉。

人的生活包括两大领域: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二者在人的生活中各占什么地位,是3000年来人们形形色色的幸福观相互区别并相互冲撞的焦点;而社会主流的幸福观,正在于正确地界定了二者的关系,分别赋予二者在生活中以恰当的地位。

这个问题最早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而在此之前,已经有人对“幸福不过是一种物质上较高的享受”等“物质幸福论”观点提出了质疑。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批评说:“如果幸福就在于肉体的快感,那就是说,牛找到草料吃是幸福的。”柏拉图强调“人”的幸福标准与“狗”不同,其幸福与否不能以“占有骨头的多少”来衡量。这二人均认为幸福不是物质的等价物,但并未对幸福的本质进行阐述以揭示幸福的真谛。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沿着其师的思路进行深入思考,指出幸福是“至善”、是“心灵合于德行”,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牛、狗及一切动物的“幸福”,使幸福专属于人,因为“善”和“德”都是理性的东西,动物是没有的。然后,亚里士多德又进一步分析了幸福内涵中诸要素之间的关系,认为:“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幸福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性灵)诸善……有的人以为,人对于诸善中之德行只需适如其量已经足够,至于财富、资产、权力、名誉以及类此的种种事物则多多益善,没有限度。”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恰恰颠倒了幸福诸要素之间的主次关系,明确指出:“灵魂诸善之所以能够形成并保持德性,无赖于外物;反之,外物的效益则必有赖于灵魂诸善而始显露。”原因是:“外物诸善,有如一切实用工具,其量一定有所限制,任何此类事物过了量都对物主有害……灵魂的各种善德是愈多愈显其效益……最高尚的灵魂一定比最富饶的财富或最健壮的身体更为珍贵……一切明哲的人应该为了灵魂而借助于外物,不要为了外物竟然使自己的灵魂处于屈从的地位。”亚里士多德的这段话对幸福内涵中的物质因素(外物)与精神因素(灵魂)的关系,做了经典的论述,后世的思想家在谈及同一话题时都直接引用、不再发挥——亚里士多德已把话说透、说尽了,别人不可能说得更透彻。此时颇有点李白不敢在黄鹤楼上题诗的味道,李白自己说,那是因为“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对于人的幸福感的影响不是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一个呈递减趋势,一个呈递增趋势。其规律是:在原始社会,人与动物争食,食物就是生命、就是一切,“果腹”不仅是人的第一需要而且是唯一需要,谈不到精神需要;进入文明期以后,每当物质(食物等)超过人的需要时,人就产生了精神需要,而每当物质匮乏时,精神需要便收缩、减少;但到物质的东西已能充分满足人的物质需求、不再成为人们忧愁的原因时,精神需要便扩张、增加,甚至成为幸福与否的决定性因素。这说明,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水平与幸福感均有一定关系,但都不是绝对的因果关系。

据《参考消息》报道,西方有一项关于人的幸福感的调查统计与分析研究,其给出的结论是:

(1)幸福感与个人魅力正相关,与权力、地位不相关,与经济水平弱相关。个人魅力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受到的尊重;二是对他人的影响力。

(2)幸福感与富裕程度相关,但当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8000美元时,幸福感不会随着收入的不断提高而继续上升。

(3)绝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小,相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大。

(4)“蓝领”对幸福诉求的排序是:健康、就业、收入、安全、社保、教育、娱乐、交际;“白领”对幸福诉求的排序是:健康、事业、职位、安全、收入、教育、交际、娱乐、社保。

(5)住房面积、生活空间的大小影响幸福感:对一般人而言,住房90 m2的比60 m2的幸福,140 m2的比120 m2的幸福,但住房180 m2的不觉得比住160 m2幸福,销售最快的是160 m2的而不是140 m2或200 m2的商品房。160 m2被称为一般家庭住房“黄金面积”。

(6)在影响幸福感的若干变量中,多数人的选择顺序是:价值观、教育程度、富裕水平、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但“白领”还选择了“受人尊敬的程度”,而“蓝领”选择此指标的较少。

这项调研表明:无论“蓝领”、“白领”,都很重视看起来很“虚”的、与“灵魂”有关的精神因素,显然吃、穿、住、行的开支目前已不再是人们的头等重要问题了;但从选项的排序看,“蓝领”对物质性东西需求的关注度高于“白领”。看来,“精神追求是人的幸福之路的正确出口”这一论断是成立的。

由于人源于动物、至今也还是动物,所以一般动物的需求,也都是人的需求;但“人猿相揖别”毕竟上百万年了,人成为“文明人”也已5000多年了,所以动物的某些需要,人已不再需要。重要的是,在长达百万年、特别是近5000年的人、猿分立的过程中,人的生活形成了一种特别的需要——旨在各种创造活动的思维,以求真、求善、求美,其“产品”有一个总的名称:思想。思想是一种通过心理活动而产生的精神成果,这是动物所不能理解的,自然也是动物所没有的。“思想”作为一种“产品”,是人类一切创造中最伟大、最珍贵的创造,其价值无法用物质、金钱来衡量。概念是思想的集中体现,它是思想的支点,例如“量子”、“系统”、“剩余价值”、“一国两制”等。据说,有学生问著名人类学家、时任英国皇家学会会长、阿伯丁大学校长赫胥黎:“人身上最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赫胥黎的回答是:“动物身上没有的东西!”这是“半个答案”。人与猿同祖,就生理结构而言,凡人有的,猿也都有,连盲肠都不缺。那什么是“动物身上没有的东西”呢?学生们经过激烈争论,终于大彻大悟:人比动物多的就是一件东西:创造及其产物——思想,或者称其为精神,或者称其为理性。反之,如果从人身上去掉理性、去掉精神、去掉思想,则人猿等同,人又回到动物那里去了——

动物获得了理性,遂成为人:

动物+理性=人

人失去了理性,便回归动物:

人-理性=动物

人与动物既相距很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那是指二者社会属性上的差别;人与动物又相距很近,有着本能上的相似,那是指自然属性上的一致。

所以,物质的诉求不能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唯有动物没有、唯人才有的东西才能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唯其如此,我们说人的幸福之路的正确出口是精神追求。

四、幸福的钥匙在自己手里

希望常在远方,

未来正在路上,

梦景从未兑现,

幸福总不在场。

——海涅《无奈》

如果你错失了幸福,

前面还有希望;

如果你与希望又失之交臂,

前面便是地狱。

——雪莱《希望》

海因里希·海涅是与歌德齐名的德国诗人,他的这首《无奈》道出了所有幸福追逐者的“无奈”:对希望、对未来、对梦景,既殷殷期盼、望眼欲穿,又无可奈何、心生怨尤。心有千千结,概因“幸福总不在场”!

珀西·比西·雪莱是英国著名的“希望”诗人,他的“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的诗句,200年来一直鼓舞着人们在黑暗中企盼光明。这首《希望》,是想劝导那些幸福路上的失意者: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找到幸福,不必懊恼,还有希望;如你执迷不悟,罔顾希望,那上帝也救不了你。在希腊神话里,“希望”是一个人格化了的神,上帝派他守在地狱的入口处,抢救那些本不该入地狱而眨眼之间就要入地狱的人。西方人将此举称为“上帝对人的最后的关怀”。了解这个典故,方能深刻理解这首诗。

上节所谈的“真谛”,是关于幸福的认识问题,本节要谈的“钥匙”,是关于幸福的实践问题。

人人盼幸福、人人想幸福,幸福是人的自然权利,这没有疑义,但这仅仅意味着你有权争取幸福,并不意味着你有权“无功受禄”——凭空得到一份幸福。所以,对一切幸福追逐者来说,头等重要的事,是应知道幸福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现实中对“幸福来源”认识糊涂的人却不在少数。对此,本文在第二节“幸福的误区扑朔迷离”中已有分析,但那说的是幸福实践中的“歧路”,而比歧路更能使人迷惑的一种幸福观则是坐等“金币从天空纷纷落下”(《圣经》)或“天上掉馅饼”,这就是幸福论中的“幸运说”。这是人们从官二代、富二代现象总结出来的一种“幸福观”,它的错误在于并不理解幸福的本质。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指出:“幸运不是幸福。幸运者可能由于偶然的机会获得灵魂之外的诸善,可谁都不能完全依赖偶然的机会而成就其正义和敦厚诸善,并因此而获致幸福。”幸福是一种感觉、一种意识,是对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满意的一种表达,它意味着个人正当目标的圆满实现和本人潜质的充分发挥,意味着对他人提供了帮助、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从而心情愉悦,感到幸福。而“幸运”是意外地得到了本不属于你的东西,如身份、地位、权力、财富等,你在享受这些东西的时候,无法产生也不可能产生“正当目标的圆满实现和本人潜质的充分发挥”那样的感觉,充其量是“吃香的、喝辣的”,比同类多一些“骨头”而已;至于精神生活则非零即负——“受人尊重、自我实现”这种精神生活中的境界和享受,靠幸运得到“幸福”的人是无法问津的。所以,富二代从富一代那里继承的无非是一些财富,官一代给予官二代的不过是一些特权,都不是幸福;而特权更有可能是“祸”,而不是“福”!

幸福只能靠幸福的追逐者自己去创造,舍此别无他途。这是3000年幸福论坛给出的结论之一,它已变成了当今人类社会的主流幸福观。幸福的创造之路,是一条以意义为指向,讲贡献的通衢大道;是一条以知识为力量,讲理性的康庄大道;是一条以智情德为追求,讲品位的金光大道;同时,它还是一条以德行为操守,讲节制的绿色通道。

1.以意义为指向,讲贡献,走幸福之路的通衢大道

人人都在追求幸福,但并非人人都得到了幸福,这里有一个“资格”问题:你对社会的贡献是否大于你向社会的索取?如果是“大于”,你就具备了参与幸福分配的资格,就有了进入幸福家园的“入门证”。这是一个我们平时很少思考的问题,却是人类思想家最为重视且论述较多的问题。在他们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被意义照亮的人生,所谓意义就是人对社会的贡献。

人是为意义而存在的,或创造意义或破坏意义、或获得意义或叛离意义,但不能也无法脱离意义。人的生活状况只能用意义来衡量,意义是生活质量的标准。假如一个人在人生的博弈中输掉的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那他就是最大的输家,其精神生命就结束了,剩下的只是一个仅具有生理意义的躯壳。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歌德说,“找到生活意义的人是幸福的”。但这里所说的意义不是自己对自己的意义,而是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人类的意义。赫舍尔在《人是谁?》中曾以“太阳的存在对其自身毫无意义、对地球有意义”来说明“人的存在对自身并无意义,他的意义在于对他人、对社会”。这是一个极具哲理性的比喻。

人生的意义如何来评价?用贡献来衡量。如果说意义是人的生活质量的标准,那贡献就是具体体现该标准的尺度。正是由于社会的大多数人都做出了贡献,而且贡献都多于甚至大大超过他们从社会获得的东西,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存在下来、才能继续下去。在做出贡献与享受幸福的关系上,对于未做贡献者不能享受幸福和贡献远大于获得者有资格享受幸福这两种情况,一般人都不会提出疑义,但要求拿回“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者却大有人在。这是一种很陈腐、很幼稚的观点,马克思早在1875年就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进行了驳斥,他指出:社会劳动总产品只有在作出直接生产费、集体总消费、国家防御费等扣除之后,才能用于分配,如果像拉萨尔所主张的(反映在其《哥达纲领批判》中)每人都拿回自己“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则社会必然瓦解,国家将不复存在。作为一种幸福观,如果一个人做了点贡献,而后又不折不扣地拿回了自己贡献出来的东西,那他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贡献岂不等于零、自己岂不就是一个零的存在?

贡献不具有随意性,应当说,它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具有强制性;仅仅从“分配幸福”这个角度去考虑贡献问题是很功利的。其实,贡献是国民的义务。如今人们的权利意识很强,而权利与义务、与责任是对称的,公民有不可让渡的权利,同时也就有了不可让渡的义务与责任,这一点却被人们忽视了。康德曾在其诗中说:“躺在床上,我幻想着生活的美好和幸福;醒后发现,生活的内容其实是责任和义务。”他认为:“一切欲望在责任和义务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责任贯穿人的一生。”

“权利意识”是现代人的一种重要意识,改革开放以来,国人权利意识的增强是我国社会进步的一种表征。但目前的情况是,由于权利没有用责任或义务来平抑,许多人的所谓权利意识并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其原因不完全是个人主义作祟,确有认识上的糊涂。边沁曾以一个著名的比喻来说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大意是:权利和义务就像人上衣的两只袖子或下衣的两个裤筒,你总不能只套一只袖子或一只裤筒吧?这个绝妙的比喻意在说明,权利与义务(或责任)是分不开的,只享权利不尽义务的人,就是那个套着一只裤筒招摇过市的人。这种人在社会上不可能存在下去,否则就是对自己义务的让渡、对他人权利的侵犯。所以,强调贡献对于幸福建设的重要性,首要的是强化人的责任意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道理。

2.以知识为力量,讲理性,是幸福之路的康庄大道

人们的幸福观千差万别,但所谓的幸福之路,其实只有两条,一条是理性的幸福之路,另一条是非理性的“幸福”之路。理性的幸福之路是一条正路,它有两个特征,一个是知性,一个是德性;非理性的“幸福”之路是一条歧路,而且歧路之中又有歧路,表现各不相同,但总体特征就是轻视知性、逃避德性,企图通过“抄近路”、“走捷径”而得到“幸福”;其“幸福”的内涵只有物质、没有精神,有悖于社会主流幸福观,其“幸福”目标即使实现了,也只能算作“致富”,不是“幸福”。“为富不仁”者有“富”而无“仁”,不能算幸福之人。

“知性”、“理性”、“德行”、“至善”是古希腊哲学、伦理学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几个概念,是人文主义的核心理念——它们源自古希腊,在中世纪消失了上千年,至文艺复兴又被发掘出来,并作为古希腊珍贵的文化遗产而被继承下来、发扬光大。在古希腊文化中,这几个概念是紧密联系着的。例如,苏格拉底的一个著名命题是“德性即知识”;柏拉图的一个著名的定义是“人是理性的动物”;亚里士多德的一个著名论断是“幸福是至善”。从中可以推出这样的认识:知性是理性的基础和内涵,而理性则是知性的外化和表现;理性的力量来自知性,因而也就是知性的力量。

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小康社会建设本质上是在实施一项“幸福工程”——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伟大幸福工程。这一工程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小康社会”后就开始了;十七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提高了工程标准,而且加快了工程进度;而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则表明这一工程8年后就要竣工了。

自英国人文主义大师弗兰西斯·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后,300多年来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生的沧桑变化已使知识的力量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因此这里无须再去讨论知识为什么会是一种力量、知识如何成为一种力量,只想强调:任何一种不以知识为力量的幸福尝试,都是与理性、与德性背道而驰的,因而是注定会失败的。

3.以智、情、德为追求,讲品位,是幸福之路的金光大道

认为精神追求是人的幸福之路的正确出口,这是本文的主旨,其理由已如上述。但“出口”问题并没有回答精神追求的内容是什么,即我们在精神上追求什么?而这一点却极其重要——由于始终不明确人在精神上追求什么,许许多多的人浑浑噩噩地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精神是一种高级形态的意识,精神的有无是区分人与动物的标准;精神的富有或贫困又是区分不同人的标准。那么,这种区分的具体指标是什么、有哪些呢?这就涉及到精神的本质及内容。精神在本质上是一种意识,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意识,而是一种高级形态的意识。低级形态的意识感性成分多、理性成分少,而作为高级形态意识的精神,由于其理性程度很高,因而它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和把握也更准确、更深刻、更本质。例如,我们说某人具有道德意识而另一个人具有道德精神,显然后者比前者能更深刻地理解道德。精神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他需要凭借某些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形式就是精神的具体化。黑格尔和马克思曾先后指出,在精神哲学中,精神现象大致分为知、情、意三个方面,即认识的、感受的、意愿的。与之相对应,精神追求也包括智、情、德三个方面,它们是精神的三要素——人与猿正是在这里分道扬镳的!

追求幸福,以物质的东西为目标,叫没品位;追求幸福,以精神的东西适如其量即可、物质的东西多多益善最好,叫低品位;追求幸福,如果在基本物质生活有保障的基础上,专注于自己精神诉求的不断满足、不断充实、不断提升,叫高品位。人的精神品位的高低主要看其对智、情、德三个方面的追求。

(1)“智”的精神诉求

人首先是由于智高于猿,才知道、才能够从地上爬起来直立行走的,智使人学会用火,智使人知道打制和磨制的石头更锋利,智使人懂得四季更替、春种秋收……因此,作为现代人,要提高幸福的品位,发展和享受自己的智力是第一重要的事情。

发展智力的唯一途径就是求知,但要保持求知的欲望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其前提是“认识你自己”。

“认识你自己”是距今2600多年前雅典贤明君主伯里克利所建帕台农神庙大门上镌刻的一句神箴,旨在告诫世人:要节制言行,要有自知之明。苏格拉底曾4次拜访帕台农神庙,每次都在这句箴言前久久站立,参悟其中含意。最后苏格拉底终于悟出:由于不能认识自己,人类常常犯错误;造成错误的不是那些已经知道的人,也不是那些自己知道他不知道的人,而是那些并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的人。不能认识自己,就只能自己做自己的奴才;认识了自己,就能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成就自己的人格。自从悟出此箴言,苏格拉底便自称“一个自知其无知的人”。不懂得求知、不愿意求知、不能持之以恒地求知,其根本原因在于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就求知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如何求知,而是愿不愿意求知。

知识有三个来源:一是从实践中学;二是从他人那里学;三是从书本中学。显然,前两种来源都各有局限性,唯有第三种来源可以操之于我。所以,一个人要使自己在“智”的精神诉求上有显著进步,唯有读书。

“阅读改变人生”这句话是文字发明以来被人类中的无数精英反复验证过的真理。读书之难在于成为习惯不易,而一旦形成习惯,阅读便成为一个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从而变成一个人文化模式的要素,这时候,一个人的习惯便是他自己,二者合为一体,想分开都难。人有许许多多的习惯,有优良习惯,有不良习惯。在所有的好习惯中,人一生受益最大的当数阅读习惯,正是该习惯的有无把人分成了两种人:有知者和无知者。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改变自己的境遇、改善自己的生活,但唯有阅读能够改变人的素质——读多少书,知多少理;唯有阅读能够改度人的气质——腹有诗书气自华!

(2)“情”的精神诉求

情也是一种高级意识,是人对外界事物的一种心理反应和积极反映。与此相对照,动物对外界事物只有本能反应和消极反映。“如果某一天猴子会笑、会哭,那它就不是猴子了。”这说明,情专属于人,动物是没有的。

情分三种:亲情,友情,爱情。亲情源于血缘关系,这里不去讨论。根据保加利亚学者基·瓦西列夫的《情爱论》,友情缘于“对彼此人格的敬重”,爱情缘于“异性之间的相互欣赏”。一个人如果没有这三种情的维系,他存在的意义就只剩下维持自己的生存,而生存并不是生活。正是由于认识到爱是人的精神追求,托尔斯泰才说:“爱别人和被人爱是同样的幸福。”

关于友情,古今有两个伟大的榜样。一个是柏拉图与其学生亚里士多德的友情,一个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友情。柏拉图是古希腊文明的开拓者梭伦的直系后代——7世孙,他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老师。关于他对希腊哲学和人类文明的贡献,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这样评价:“柏拉图奠定了人类理性大厦的基石,几千年西方哲学史无非是对柏拉图的注释而已。”亚里士多德并不是雅典人,也不是希腊人,他从当时还比较落后、野蛮的马其顿王国到雅典求学,投师在当时誉满希腊、名噪欧洲的哲学大师柏拉图门下。在柏拉图的指点和影响下,来自落后国家的学子亚里士多德几年后便长成参天大树。他一边虚心听课,一边在思考老师的观点,经常在课堂上与老师辩论,为此常受到同学们的责备。亚里士多德不是柏拉图最听话的学生,却是他最好的学生。柏拉图非常喜爱这名常与之争辩的学生,常对友人讲:“我的学园由两部分组成,亚里士多德是学园的大脑,其余的学生是学园的身体。”亚里士多德也曾当着老师和同学们的面解释自己与老师的争辩,他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此话一字一珠,乃千古绝唱,至今仍然是人们尊师、爱真理的座右铭。柏拉图去世时,亚里士多德代表“柏拉图学园”在老师的墓前致悼词——一首自己为老师而作的长诗,高度概括其师对人类的贡献和对自己的教导。这悼词今天读来,其感觉就像在读恩格斯当年那激动人心的《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葬礼一毕,亚里士多德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整理老师的遗文、出版老师的著作。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对亚里士多德的评价高过柏拉图,称他是“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后,仍不忘记“蓝”,其人格之伟,光照千古!至于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的友情,人们都很熟悉,这里不再赘述。

关于爱情,其作为精神诉求的意义和作为精神享受的价值还要高过友情。如果说“亲情是人与人之间血缘的贯通”、“友情是人与人之间灵魂的贯通”,则爱情更是“人与人之间灵与肉的贯通”。爱情为什么是人之“情”的享受之最,读一读古罗马大诗人奥维德的《爱经》你便知道了。有学者研究,从古至今,写得最好的文学作品(小说、诗、戏剧)、因作品而成为大文学家或大诗人的,均与爱的主题有关。马克思和毛泽东都是叱咤风云的伟大革命者,一生著述岂止等身,但若读一读马克思写给恋人燕妮的十几首爱情诗,读一读毛泽东写给其妻杨开慧的《虞美人·枕上》和为杨开慧而写的《蝶恋花·答李淑一》,体会那种神圣的爱,你便会知道什么叫做“淋漓尽致”、什么叫做“荡气回肠”,从而便会理解,正是赤子之心使他们成了伟人!

(3)“德”的精神诉求

在“依法治国”的法制国家,我党又提出“以德治国”,原因在于深刻认识到了道德的伟大力量。法制的完备和道德的高尚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

在柏拉图美学里,真善美是统一于美的:真的事物是美的,因为它真实;善的事物是美的,因为它善良。至于美的事物,则其美当是无疑了。道德的核心是善、至善。与法律具有的强制力不同,道德之力在于它的感召性,其所产生的力量能震撼人的心灵、改变人的性格、端正人的道路、提升人的境界——这就是古今中外一切道德楷模身上具有的那种力量!“心里总是想着有德之士的人,必定也是有德之士。”这句罗马思想家马可·奥勒留传于后人的格言,是对道德之力量的最深刻的诠释。试想,人的一生如果能与有德之士交友、生活在有德之士中间、接受有德之士的陶冶,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唯其如此,人们把享受道德——自己的道德和他人的道德以及社会的道德——往往视为人的最高的享受。“君子德如玉,淑女品若兰”,道德人品高尚的人,其香扑面而来。“一盎司的忠诚相当于一吨重的聪明”,道德的分量由此可见。

儒家所说的“仁者无敌”是一个包含着深刻思想关于道德力量的著名判断。有人解释说:这是因为“仁者”得道多助,敌人奈何不了他。该解读望文生人、穿凿附会,将一个极富睿智的命题作了肤浅的解释。事实上,“仁者无敌”的本意是:仁者,是没有敌人的。因为“仁”即“善”,与仁为敌便是与善为敌,那就将自己置于恶人的位置上了。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结尾时说:“现在他逝世了,在整个欧洲和美洲,从西伯利亚矿井到加利福尼亚,千百万革命战友无不对他表示尊敬、爱戴和悼念,而我敢大胆地说: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他的英名和事业将永垂不朽!”笔者认为,这段话与“仁者无敌”异曲同工,是对“仁者无敌”最好的解读。

关于人的精神诉求,人与人可能有所不同,但智、情、德基本上覆盖了人在精神方面的诉求——一个少智、寡情、无德的人,他所缺失的正是那种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的东西。

4.以德性为操守,讲节制,走幸福之路的绿色通道

幸福固然“操之于我”——幸福的钥匙在自己手里,但幸福的追逐者只有经过一条安全的通道才能到达目的地,这是一条以德性为操守的绿色通道。

这一点之所以被强调,一是它具有普遍性意义,二是它具有现实性意义。“德性是幸福的守护神”是一句至理名言,它应当成为所有幸福追求者的座右铭。歌德说:“才能造成的缺失,可以由道德来弥补,而道德造成的缺失,却无法由才能来弥补。”这表明,当人的两种最重要的素质同时出现时,道德始终站在排头!

谋求幸福就是实现自己的欲望,但能否实现取决于两个边界条件:一是欲望的正当性,二是用于实现欲望的手段的正当性。这个道理,本文在“误区”一节已经作了分析。问题在于,“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一“亚里士多德命题”,经2500多年的验证后至今仍不被某些幸福的追逐者所认同,生活中视自己为目的和归宿、视他人为手段和工具的行为者比比皆是,其中不少人在自己的“幸福”之路上倒下了,细究其因,竟都出在“德行不足”上——或少德、或缺德、或无德,总之都成了自己操守的牺牲品。

面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伟大“幸福工程”,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双重身份:我们是这一工程的享受者,这是权利;我们更是这一工程的建设者,这是责任。树立以精神追求为旨归的幸福观,将有助于我们找到权利与责任的统一性。什么是统一性,辩证法大师黑格尔说:就是“两个概念共存于其中的那个事物”。这个“事物”,在目前,就是我们正在加紧实施的“幸福工程”——2020年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1]中美联合编审委员会.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10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86.

[2][美]莫蒂默·艾德勒,查尔斯· 范多伦.西方思想宝库[M].编委会,译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8.

[3][英]亚当·库珀,杰西卡·库珀.社会科学百科全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

[4][美]爱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菲得普·李·拉尔夫.世界文明史(1— 4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5]俞久洪.外国文化史[C].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

[6]刘西琳.人类求索精神出路的漫漫征途[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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