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根基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途径,但是目前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普遍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等现象,其主要原因是在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明显滞后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只有在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才能从根本上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办学实力。
从表面上来看,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之间的合作,但实质上,校企合作的还少不了政府和行业的参与,只有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合作,才能真正推动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
组建由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四方”代表成员参加的校企合作理事会,成立由校企合作理事会、区域合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专业建设合作委员会“三层”执行机构,分别承担“规划、组织、执行”三层职能。形成“四方”共建、“三层”运行的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基本框架,是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有效探索。
“四方”职责明确。政府负责制订企业承担学生顶岗实习、校企合作科技项目、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和各类平台建设,制订招生考试改革办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等相关制度,优化办学环境;行业通过制订行业规划和行业标准、通报行业发展情况、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宏观上指导学院相关专业建设;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就业岗位,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科技合作,共建双师素质培养基地、兼职教师储备基地和实训基地,参与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