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无法承受之重——试析30年代中央苏区查田运动中的“左”倾偏向

2012-01-29 10:47黄兴华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富农中农中央苏区

黄兴华

(周口师范学院公共理论教研部,河南 周口 466001)

查田运动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是中央苏区内开展的一项关于检查土地革命有无彻底执行的运动。当时的情况是,第五次反围剿迫在眉睫,“左”倾中央的代表决定采取“拒敌于国门之外”的对策,为此需要至少十万兵力和大量军需;另一方面,土地革命尚未彻底完成,地主和富农以宗族制度为掩护,变身为中农甚至贫农。所以,开展查田运动势在必行。

一、查田运动的基调:阶级路线的推行

1933年6月1日,毛泽东、项英等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下简称“中央政府”)发布《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要求在中央苏区内普遍地深入地开展查田运动,在“查田运动中,要坚决执行阶级路线”[1]。这一训令强调了发动群众大多数的问题,要求在确定地主富农成分和没收他们的土地财产时,都要经过尽可能多数群众的同意与参加。但训令中也有一些不符合当时农村实际情况的内容,如“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6月2日,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特别指出要使“党和苏维埃政权过去对于土地问题解决的不正确路线(如‘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等)”得到“彻底解决”。这就预先为查田运动定下了基调。

为具体指导查田运动的开展,6月17日至22日,中央政府在叶坪召开八县查田运动大会,毛泽东作了《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的动员报告,阐述了开展查田运动的具体策略、方针和方法。经过多次实地调查研究,毛泽东认为农村阶级成分十分复杂,对各种成分应做细致区分,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富农和地主。如他将劳动或者不劳动作为区分富农和地主的标准,并规定了不同政策,“富农自己劳动,地主自己不劳动,所以对地主取消灭的政策,对富农则取削弱的政策”[2]。又如他认为中农是革命群众的一部分,“联合中农是土地革命中最中心的策略”。同时他还认为在“富农和中农交界的地方”存在“富裕中农”这一阶级。报告认为,查田运动“不是按亩查田”,“不得挨家挨户去查”,“不应该只是少数人去查”。这些都说明毛泽东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已经能够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和认识当时中国农村复杂的阶级状况。以后,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分析不断深入,对以后正确处理中国土地革命问题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七八月间,查田运动在中央苏区全面展开,土地分配状况得到了改善。

二、毛泽东的纠偏:农村阶级成分的明确界定

查田运动顺利在中央苏区展开,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侵犯了中农和小商人的利益,过分打击富农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33年10月,中央政府先后公布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怎样分析农村阶级》明确地提出了划分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的原则,成为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依据,对中央苏区的查田起了指导性的作用。10月10日由中央政府通过的《决定》,对当时土地斗争中遇到的20个实际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比如,界定富农和地主主要以自己是否劳动为标准:“在普通情形下,全家有一人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主要的劳动,叫做有劳动。全家有一人每年从事主要劳动的时间不满三分之一,或每年虽有三分之一时间从事劳动但非主要的劳动,均叫做有附带劳动。”[3]549《决定》还对富裕中农的问题作了规定:“富裕中农是中农的一部分,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其剥削收入的分量,以不超过其全家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为限度……在苏维埃政权下,富裕中农的利益,应与一般中农得到同等保护。”[3]552

这两个文件,具有原则上的明晰性和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王观澜曾经这样评论它的意义:“这样打击面就可缩小,拥护的人就多了,可以团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4]351《决定》中写道:“凡在一九三三年十月十日以前各地处置之阶级成分有不合本决定者,应即依据本决定予以变更。”[5]也就是说,稍微放点债、收点租、雇点工,主要靠自己的劳动力谋生的人,再也不用担心被划为地主或富农了。祖上曾经富甲一方,暴动前三年早已破产的地主,也不用担心被扣上“破产地主”的帽子了。应当说,这两个文件,明确界定了一些查田运动中出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模糊概念,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查田运动中的“左”倾偏向。从此,查田运动的实际工作更加细致和深入了。如胜利县原来划定的地主、富农有两千一百十六家,十月间根据两个文件进行复查后,有一千三百多家改为中农和贫农[6]。但受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临时中央的错误认知所限,查田运动中的左倾偏向并没有完全被厘清,如仍然存在“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现象。

三、临时中央的“纠右”:专政对象的扩大化

苏区各地贯彻执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决定》,纠正了一些查田运动中的错误倾向。但由于两个文件本身存在漏洞,如只要将收入多报一些,就可以使“剥削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百分比下降等,加上“福建事变”带来的局势逆转,一些地方出现了“算阶级”风潮。“如胜利县原有地主八百一十家,富农七百六十六家。查田运动查出地主一百九十六家,富农三百四十家,因此共有地主富农二千一百一十二家。”在算阶级风潮中,竟有九百四十一家要求更改成分。一个月以后,胜利县的地主富农改为中农贫农的有一千五百一十二家。同样的情形也在瑞金、会昌、于都、长汀等地发生[7]。

临时中央的领导者认为这是在为地主富农翻案,是右倾的表现,要迅速采取行动纠正“右倾”。1934年1月中旬,临时中央在瑞金召开六届五中全会,认为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即是争取苏维埃中国完全胜利的斗争”,号召全党“集中火力反对主要危险的右倾机会主义”,毛泽东在土地问题上的一系列主张被指责为“富农路线”。毛泽东被撤职,张闻天接任人民委员会主席,主张“无情地镇压地主富农的反攻”,不准任何地主富农以任何理由改变查田运动以前的阶级划分。3月15日,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发布第一号训令,提出:“必须坚决打击以纠正过去‘左’的倾向为借口,而停止查田运动的右倾机会主义。”[8]这个训令的颁布,实际上否定了毛泽东制定的划分阶级标准与此前苏区贯彻的《决定》,中央苏区迅速掀起一股“反击右倾翻案风”,扩大了打击面,增加区内的社会混乱。过去一些贫农和工人被划为地主或富农的错误原本已被纠正或翻案,现在他们又被重新界定为地主或者富农。5月20日,人民委员会发出第三号训令,规定“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查田运动中的“左”倾错误不但没有得到纠正,反而有所发展,愈演愈烈。随着第五次反“围剿”战争的失利,特别是广昌保卫战的严重失败,中央苏区的北大门已被攻破,整个局势越来越危急,临时中央决定转移红军主力,开始长征,查田运动也不了了之。

四、查田运动的偏失:“左倾”危害及原因

轰轰烈烈的查田运动使土地分配状况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运动发展中也出现明显的“左”倾偏向:

1.侵犯中农利益。毛泽东曾指出:“侵犯中农的倾向是最严重的危险”,是“‘左’的机会主义倾向”,“对富农的不正确观念,也无疑要影响到中农上去”[9]。在查田运动中,侵犯中农的事情到处发生着,甚至有专门查中农的,说中农中最容易躲藏富农(如会昌的某处),瑞金每个区都有把中农或富裕中农当富农打的事情,城市区北郊一个乡就有七家[10]。有的地方把只请过一两年长工的富裕中农也放在富农一类。左倾偏向的查田运动造成了很多中农的恐慌,有的中农要求改成分,有些中农甚至因为害怕而逃跑到了国统区。

2.对地主富农的打击过于苛严。在查田运动出现严重的左倾偏向时,对地主的政策非常严厉,基本是不分田、不给生活出路。因此,很多被划为地主成分的人不惜上山为匪,或逃亡到白区。对于富农的政策则是分坏田,主要采取削弱和反对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却将富农等同于地主对待,还硬性要求富农多捐款,一些富农甚至被迫将财产全部捐光,变成没有生活来源的人,这无疑将富农逼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把富农当地主打的事实也十分普遍,凡是在革命前参加过反革命组织的(如收三成租之内)都被当反动富农,其家产全部没收。

3.清查中出现“唯成分论”的倾向。在开展查田运动的同时,肃反运动也在进行,主要是对苏维埃和红军内部进行大规模的清查,号召清除干部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和坏分子。在清查中出现了“唯成分论”的倾向,即特别重视对干部和士兵的出身成分进行调查,而不讲工作表现。一旦被查出是地主富农出身,一律被当做阶级异己分子,成为被清除的对象,轻则开除公职,重则被杀掉,一大批红军干部和知识分子受到波及。长汀有个中农,四个儿子中三个参加了红军,他后来被划为地主,三个儿子全部被清洗,其中一个上吊自杀[11]143-144。在肃反过程中,不少红军指战员受到不公正对待,他们的家属也因此受到牵连。

查田运动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3方面的原因:

1.指导思想错误。当时以博古为代表的临时中央在土地改革上奉行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方针,在军事上执行共产国际代表李德的“拒敌于国门之外”的错误路线,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主张土改政策上“抽肥补瘦”和军事上“积极防御”的一部分中共领导人进行严厉的打击,削弱了毛泽东的权力,并对所谓的“罗明路线”人物进行打压,或是撤职,或是判刑,甚至处死。

2.概念界定模糊和执行偏差。在查田运动初始,出于政策方面的原因,对怎样分析阶级没有统一认识,对一些问题没有界定或者界定不清晰,使得一些地方在划分地主和富农的时候无据可依,因而出现了乱划阶级、打击面过宽的现象。对此,王观澜回忆道:“起初只从表面生活来看,从政治势力来看。随着斗争的深入,才开始从剥削关系、剥削数量来分析。”[4]351同时,有些工作人员对已有规定的解释不正确或在执行上发生错误,或为了在上级面前表现和争功,也是导致查田运动中“左”倾盛行的原因。

3.扩红与筹款的现实需要。在颁布查田运动一系列训令和规定的同时,中央政府明确要求在查田运动中要同时开展扩红和筹款工作[12]。这是出于当时第五次反“围剿”的现实需要。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开展查田运动,以对地主罚款、迫富农捐款、在农村发行公债等方式筹集战争所需经费,同时激起贫苦农民为保卫斗争果实而参加红军的热忱,顺利实现兵员的扩充。1933年7月至9月,中央苏区共查出了地主6988户,富农6638户,从他们手中没收了307 539亩土地和606 916元[11]187。这说明通过查阶级的方式查出的地主、富农越多,所能筹集到的战争经费越足。这实际上也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查田运动中的左倾暴力倾向。

20世纪30年代苏区查田运动在当时情势下是必须的,中共的目的在于利用查田为第五次反“围剿”做战略准备,汲取农村资源(扩充红军的兵员和筹措战争所需的款项)。但由于农村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是固定的,在当时的情况下,以正常的手段根本无法满足如此庞大的兵员和战争物资需求。因此,在查田运动中,扩红、征粮和筹款的工作只能采取非正常甚至暴力的手段去完成,这就助长了查田过程中的左倾偏向,进而使当时的苏区农村资源近于枯竭,陷入了某种程度上的混乱状态。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S].1933-06-01.

[2]毛泽东.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J].斗争,1933(32).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4]王观澜.回忆中央苏区[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

[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命令:第49号[S].1933-10-10.

[6]李成瑞.跟毛主席学调查研究[EB/OL].[2012-08-10].http://gczyqzggpy.sjgczy.com/wzContent.asp?id=467&xwlx=3.

[7]郭华伦.中共史论[M].2版.台北:台北国际关系研究所,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1973:416-418.

[8]土地革命文献选编(1927-1937)[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745;746.

[9]毛泽东.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J].斗争,1933(34).

[10]中央关于查田运动的第二次决议[S].1933-09-08.

[11]中共长汀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福建查田运动的前前后后[J].中共党史资料,1987,21 辑.

[12]刘洋.“扩红”与“筹款”:发动查田运动的现实原因[J].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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