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周
近些年来,食品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牛奶行业,屡屡爆出质量丑闻。而在民国时期,奸商昧着良心制造“毒牛奶”赚钱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民国时候,条件稍好的家庭,都习惯用牛奶和奶粉给宝宝补充营养。只不过,那时候不叫奶粉,叫“代乳粉”或者“乳粉”,也有叫“母味粉”的。叫法跟现在不一样,成分是差不多的,质量也像现在一样,经常遭遇信誉危机。
据一个名叫加藤镰三郎的日本留學生说,民国北京的奶茶铺(牛奶配送站),没有一家不往牛奶里面兑水的,你想喝到真正靠谱的鲜牛奶,除非去奶农家里,而且还得亲眼看着奶农挤奶,因为奶农也往里面兑水,一斤牛奶当一斤半卖。
1934年7月18日的《宁波大报》副刊上登了一个笑话,说当地一个牛奶站的老板跟孩子对话,孩子说:“爸爸,你是不是把水掺到牛奶里了?”爸爸矢口否认。孩子坚持道:“刚才我亲眼看见了!”爸爸说:“傻孩子,我没有把水掺到牛奶里,我只是把牛奶掺进了水里。”
坦白说,兑水不算什么大问题,小孩子消化系统还不健全,喝了百分百的全脂牛奶很容易闹肚子,奶农和商人们往里面兑点儿水,等于做了稀释,只要那水是干净的,就不会出问题。可问题是,他们不光兑水,还兑别的东西。
民国时收购牛奶的机构还没学会检测氮元素,当时主要是靠目测,以及用鼻子闻。一般新鲜的、没有兑水的牛奶,都比较稠,不结块儿,也没有异味儿;于是奶农就往牛奶里兑豆浆,兑米汤,兑碱面儿,甚至兑刷墙用的石灰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