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有所畏

2012-02-11 10:41雷抒雁
杂文选刊 2012年7期
关键词:事事炉子火炉

雷抒雁

人生在世该不该有畏惧之心?

古人有,或者说,人类从一开始就有。畏天畏地,畏神畏鬼,畏狼虫虎豹,畏因果报应;畏现世,畏来生,畏官府,畏上级,畏黑暗,畏不测……

所以,古人在门楣上总会写上:出畏之,入惧之。事事小心,在官场则提醒自己: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做事,宁为善不为恶,头顶三尺有神灵。即使一个人独处,也讲究慎独,所谓耿耿青天不可欺。

这些畏惧自然有可取处和不可取处。可取处,是让人自我约束,自觉不做坏事。不可取处,是让人畏首畏尾,不敢解放思想,变得胆小迂阔。

到了近现代,人的行为和思想都现代化了,皇帝没了,神呀鬼呀更没有了,因果报应是欺世之言,也没有什么现世报来生报了。至于天堂、地狱更没有了。人死如灯灭,留下的不过是一把灰尘。世界没有什么可怕的,没有什么可畏惧的。有句名言,更让人肆无忌惮,“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说什么要五不怕,不怕杀头、不怕坐牢、不怕老婆离婚云云。

这有点像唐及五代间,皇帝为那些功臣们“赐无畏”。有了这个尚方宝剑似乎什么都可放胆直言了。“凡事皆尽言”。很像后来我们所说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南宋诗人陆游在《老学庵笔记》里引用了这些轶事一番说:“由此观之,无畏者,许之无所畏惮也。然君臣之间,乃许之无所畏惮,是何义理?”可见其对此深表疑虑。其实,这些都是花招虚言,真以为无所禁忌,可以事事放言,那是傻子。唐以后,贬谪,坐事罢官流放的,岂在少数。近现代里,因信了可以无畏而吃亏受苦的还在少数吗?

我觉得人还是要有所畏惧的。首先你作恶时,就要有畏惮之心,想想后果。因为脑子里一味想着钱,贪欲使人越来越无畏,牛奶里放三聚氰胺,药物胶囊里含有有毒元素,食品里放入致癌物质,一切都如同谋财害命。这些人,是真正的有私而无畏者。他们想不到天地鬼神因果报应,想不到下地狱或来生托生成猪狗。唯一可以令他们有所顾忌的应该是政府和公检法。

传统的教育有一点是可取的,就是奖惩分明,优者可上天堂,劣者必然下地狱。我们教育孩子时,就该把握好这两方面。我觉得只说好话,只是正面教育,多半靠不住。让孩子从小就去参观监牢,让他们知道作恶的代价和后果,一生都远离坏事。我们的社会,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看,可以称为盛世,但从社会犯罪看,有些近乎乱世。“乱世用重典”,万不可称一时心慈,姑息养奸。

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在西北部队当兵。有一位营职干部妻子领着两三岁的女儿来探亲。西北的冬天,寒风刺骨,很是难熬,那时又无暖气,平房里都有一个取暖火炉。炉火有时旺得能把炉子烧红,就放在屋子当间。这位营长看见女儿在屋子里玩,总想靠近炉子,如果真的碰一下,后果就不堪设想了。这心硬的父亲有一次就拉着女儿的小手,把一个手指在炉子上轻轻触碰一下。孩子像让火烧了一般尖聲哭叫起来,那小指头上,即刻起了一个水疱。母亲心疼地抱起女儿,骂丈夫心狠。当父亲的说:“必须让她留下深刻记忆,知道那里是不能碰的,必须躲开。否则,她哪一天也许会张开手去抱火炉,那代价就太大了。人不能什么都不怕,一旦无畏了,祸事就可能到来。”果然,这孩子平平安安、快快乐乐地过完了那个冬天。

人应有畏惧之心。谨慎行事,至少不做伤天害理之事,要畏惧报应。如老元帅陈毅诗中所言:“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要畏惧舆论,须知:“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原载2012年5月25日《广州日报·每日闲情》】

题图∕上马与下马∕黄夏伟

猜你喜欢
事事炉子火炉
娘家铜炉子
不要因犯愚蠢病而死去
事事尽力,梦想就离你更近一步
祈祷
温暖的大火炉
梦回大唐古道 重庆有个火炉镇
趣谈汉字的另类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