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津伟
(山东大学 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近年来,“红学”热潮愈发高涨,“红楼”中的诗词歌赋、饮食文化、婚嫁喜事、服饰穿戴等方面研究都可谓硕果累累。然而,在众多研究群体中,我们很少见到法律学者的身影。作为描写封建大家族生活的经典之作《红楼梦》中,众人的生活离“国法”较远,家法却是触手可及,贾府的内部纠纷大多都是依据家法解决的,在这个封建大家族中,用以别尊卑定等级的礼制规范更是渗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贾府中上至贾母,下至丫头、小厮,无不生活在家法和礼制之下,可以说,家法礼制构成了他们日常行为最重要的制度环境。不管是家法族规还是礼制,都不可能完全得以顺畅实施,《红楼梦》以丰富细腻的情节描绘了家法和礼制的种种异化,对这种异化现象的阐释有助于理解当时的礼法大环境,以及对相关情节的准确解读,同时也能以《红楼梦》中活生生的细节,以小窥大,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以礼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中国古代的家法与国法互为表里,国法默认了家法的存在,通过家法来处理国法无力管理的基层事务,而家法也因国法的认可获得了正当性,在维持家族秩序,辅助国法运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正所谓“家齐所以国治”。例如《红楼梦》中的赌博和盗窃案件,都是通过家法处置的,对社会危害性不是很重的案件来说,运用家法予以处置更为便捷,也更易于发挥教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