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艳
(沈阳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图书馆,辽宁 沈阳 110015)
数字图书馆是近年来图书情报界研究的热点之一。它在业内人士心目中几乎成为信息社会里新的生存与发展机遇的代名词。“技术、内容和环境”被认为是数字图书馆的三大生存要素。一些馆在前期基础技术平台搭建起来后,开始考虑未来的信息资源建设问题。与此同时,作为环境要素之一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提上日程,它将成为国内以至世界范围内数字图书馆建设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
数字化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包括“馆藏资源数字化”、“文献采购电子化”、“外界信息馆藏化”这几方面,也就是指图书馆对传统馆藏进行数字化处理、加大电子文献的采购比例、利用馆藏及网上资源建立各种数据库及多媒体资料库等。笔者着重探讨的是传统馆藏资源数字化过程中涉及到的版权问题。
在进行数字化信息资源建设中,首先提出的问题是:图书馆有权对传统馆藏作品随意进行数字化处理吗?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作品数字化在著作权法上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其次要弄清作品数字化是否是著作权法授予权利人的一项专有权利。这些是我们探讨著作权保护的前提。
关于作品数字化的著作权法律性质问题,法学界曾有过争论。有人认为其属于类似“翻译”的演绎行为,有人认为是“复制”行为,目前观点已基本趋同,即认为作品的数字化应是著作权法中的复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