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祚庥
我国必须立即停止在核能发展上的“大跃进”,因为现今中国核规划的制定,根本未对核安全问题做出任何评估或具体分析。在中国工程院撰写的《中国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核能卷”》中,甚而连切尔诺贝利爆炸事故的名词都未出现。
中国还必须重新审定核安全标准,制定新的、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需要的核安全标准。“核安全”一词有两种含义,在英语里,Nuclear Safety和National Security 是有着严格区别的。我的粗浅理解是:Nuclear Safety只包括天灾,而National Security也包括人祸。我们追求的核安全,就不仅仅是Safety,而是要上升到Security,而我国仅限于核电站安全。其实,在核活动中,从原料的开采、制造、发电、处理、嬗变和储存中,都大量存在着安全问题。Nuclear Security一词更包含多方面内涵,既包括如何抗御敌方飞行物的袭击,也包括防卫恐怖分子的破坏、核材料的走私、核技术的无控制的转移等,以及其他涉及捍卫国家安全和保证国际社会共同安全等重大问题。
在中国,还有一个尚未引起广泛关注的问题,即核电站的成本和效益。我国设计的核电站,其核安全所设标准其实是很低的;而且设计者对所设计的抗震标准往往讳莫如深,不予公布。原因在于,国家发改委要求核电站的发电成本不能超过石油发电成本的20%,太贵了,发改委就不予支持。据我所知,早年的设计,其设防标准约是6.5级;新设计的所谓“第三代”Ap1000型核电站也只定为7级。所以中国现在运行和在建的核电站,不仅无法抗御9级地震,连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也无法抗御。……
环球时报 201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