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超, 李红梅, 耿 甜, 黄文坤, 彭德良*
(1.南京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南京 210095;2.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植物病虫害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3)
大豆孢囊线虫(Heteroder a gl ycines,soybean cyst nematode,简称SCN)最早由俄罗斯的Jacze-wski于1899年在中国东北发现[1],是引起大豆产量损失最严重的病害之一[2],目前已经在 世界大豆主产区美国和中国广泛发生和危害,零星发生的国家包括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拉圭、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日本、蒙古、朝鲜半岛和俄罗斯的远东和阿穆尔地区[3]。我国的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苏和浙江等10多个省(区)的栽培大豆,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大豆孢囊线虫的危害,受害面积达200多万h m2,在我国东北和黄淮海产区几乎普遍发生,一般减产30%~50%,严重时甚至绝产[4],引起的大豆损失为1.2亿元[1]。
不同的大豆孢囊线虫群体,由于致病力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生理小种。1970年,Gol den等利用‘Pickett’、‘Per king’、‘PI88788’、‘PI90763’及感病的‘Lee’作为鉴别品种,根据各地的大豆孢囊线虫在这些品种上繁殖能力的不同,首先鉴定出1~4号生理小种[5],这套鉴别品种和鉴定方法后来成为国际上通用的大豆孢囊线虫生理小种鉴定方法。1988年Riggs等用Gol den提出的4个标准鉴别品种,设计了大豆孢囊线虫16个生理小种的划分方案,得到国际同行的公认和采纳[6]。我国已先后发现大豆孢囊线虫1号~7号生理小种,其中4号小种的侵染力最强,在我国主要分布于黄淮海大豆产区,3号和1号生理小种主要在我国东北大豆产区发生和危害[7-10],大豆生理小种的毒性随着大豆抗性品种的连续种植而发生变化[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