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利益学说”与国际贸易现实的背离

2012-03-14 10:21高美玲
对外经贸 2012年7期
关键词:学说分工国际贸易

高美玲

(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一、“比较利益学说”的提出

“比较利益学说”的提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斯密于1776年在《国富论》中提出了该学说,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则。认为世界各国在产品成本上存在绝对差异,国与国之间通过国际分工和交换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斯密认为可按成本绝对高低来决定一国进出口,绝对成本优势成为互利性贸易的约束前提,但该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

1815年,英国政府修订实施“谷物法”,致使英国粮价上涨,各阶层为保证吃粮开支而减少对工业品的消费。同时,“谷物法”的颁布和实施还招致其他国家的报复,以高关税阻止英国工业品对该国的出口,致使英国产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当英国工业资产阶级急于寻求实施谷物自由贸易的理论时,李嘉图应时而生,1817年他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阐明了比较利益学说,认为英国在纺织品和粮食生产上均居于优势地位,但比较而言,在纺织品生产上所占的优势更大,按“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的原则,英国应专门生产纺织品,进口粮食,从而提高产量,实现更大的比较利益。“比较利益学说”为英国废除“谷物法”奠定了基础。

二、“比较利益学说”的主要观点

与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不同,李嘉图认为两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存在差异,即使一国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处于绝对优势,劳动耗费均低于另一个国家,而另一个国家则相反,也并不意味前者要生产所有的产品,其只应生产本国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另一个国家也不必停产所有产品,而只应停产居于最大劣势的产品。若各国利用相对优势进行专业化生产并进行国际交换,则各国均能节约社会劳动,增加产品消费,世界也会因此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得增量福利。

为解释“比较利益学说”的基本思想,现建立两个国家、两种产品条件下的简单贸易模型如下:

表1 分工前的情况

由表1可知,A、B两国同时生产x、y产品,A国生产每单位x产品需要6天,生产每单位y产品需要4天;B国生产每单位x产品需要1天,生产每单位y产品需要2天。可以看出,B国在X、Y两种产品的生产上均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比较而言,B国在x产品生产上优势更大;相反,A国则在两种产品生产上均处于绝对劣势,但在生产y产品上劣势要小一些,即1:6<2:4,4:2<6:1,因此专业化分工应为A国集中生产y产品,B国集中生产x产品。

表2 分工后的情况

从表2看出,在世界总劳动天数13天未变的情况下,分工后的模型总产量从过去的4个单位增加到了5.5个单位。由此可见,一个国家无论其经济实力如何,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均可确立自己的相对优势。

三、“比较利益学说”与当今国际贸易现实的背离

(一)假设前提条件苛刻,适用性不强

“比较利益学说”假设前提较多而苛刻,使得其适用性大大削弱。例如,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分别生产两种产品的假设、短期和静态的假设等过于苛刻,在这些严厉条件下所作的论证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难以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贸易及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借鉴。

(二)“比较利益学说”与国际贸易现实相背离

1.按照这一学说,两个国家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异越大,则贸易应越容易发生。从这点出发,目前贸易应该最容易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展开,而贸易现实是劳动生产率差异大的国家间贸易量还不如劳动生产率大致相同国家间的贸易量。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虽然国际贸易的基本模式仍然由技术差异和资源禀赋所决定,但国际贸易已经明显呈现出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构成部分的趋势,即贸易更多地在发达国家间进行,并且产业内贸易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受到了现实的挑战。

2.按照这一学说,自由贸易能促进国际分工的实现,贸易越自由则分工越容易实现。从这点理解,世界各国应该自觉地实行自由贸易,但在现实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彻彻底底的自由贸易在任何类型的国家里都未完全实现过。除了实行关税壁垒外,还采取各种各样的诸如新兴的绿色环保标准、劳工标准、安全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及包装标签规定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实施贸易保护。各国所实施的单边保护措施导致国际贸易争端屡屡出现,由特定部门的双边贸易摩擦发展为多边贸易问题,国际贸易关系日趋紧张。

3.按照这一学说,双方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应是互利的,不应该存在国际剥削,甚至相对落后的国家通过国际交换能节约更多的社会劳动,获利更大,但却与当前富国经常剥削贫穷国家和地区的事实相悖。究其原因是因为“比较利益学说”未能说明价值转移和等价交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为现行旧国际经济秩序埋下隐患。众所周知,国际价格线与一个国家的国内价格线越近,这个国家从国际贸易的获利越少。在目前的国际贸易现实中,发达国家操控着国际贸易,依据其经济实力和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力量,掌握着价格的操纵权,以价值的相对变化和价格的相对变化制定出口垄断高价和进口垄断低价,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不等价交换。对于富国来说,由于国内价格线与国际价格线接近,感到获利很少;对于穷国来说,则感到国际市场价格和本国商品的价值相差悬殊受富国剥削。李嘉图没有明确回答这一问题,这也是“比较利益学说”的一大缺陷。

(三)“比较利益学说”没有从根本上说明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

“比较利益学说”力求说明国际贸易中比较利益产生的原因在于国内、国际市场中有着不同的交换比率,在这一点上该学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以此作为解释贸易发生的全部却是错误的。李嘉图追求的是比较利益即“利”,考虑的不是本金,也不是平均利润,而是超额利润,认为超额利润只能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事实上,超额利润不仅能通过国际贸易来实现,条件许可的话,亦可在国内实现。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其论述并不全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将资本运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购买阶段、产品的生产阶段及产品的售卖阶段。马克思认为贸易发生在G—W和W'—G'两个阶段。国内、国际商品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职能都是为了完成商品的实现,在实践中都是为了收回初始投资(保本),获取一定的利润(平均利润),力争超额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内、国际销售所获收入相同,没有比较利益,仅仅是为了迅速收回初始投资,实现平均利润,厂商也是不会拒绝出口的。因此,从这一点来说比较利益并非是进行国际贸易的首要原因和开展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

虽然“比较利益学说”长期以来(包括当今)在国际贸易中起着积极作用,但基于其存在着以上与国际贸易现实背离的缺陷,面对新的国际经济背景,“比较利益学说”显示出无法与时俱进的趋势,难以说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现象,以该理论为基础提出并完善新的国际贸易理论已成为经济学家们关注的重要课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低,虽然在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上具有比较优势,但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低成本“比较优势”正在丧失,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趋降低。所以,依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在国际分工中的比较利益结构,使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既是国际竞争新格局的要求,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1]黄卫平等.比较利益说[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纪玉山,纪明.超越“比较优势陷阱”:“十二五”时期我国对外贸易的战略调整[J].学习与探索,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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