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与李普曼“公众”之争的启示*

2012-03-19 15:51:21董山民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董山民

(中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410083)

杜威与李普曼“公众”之争的启示*

董山民

(中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410083)

20世纪早期杜威与李普曼就公众和民主问题进行了争论。前者认为,作为有机体成员的个体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可以形成积极的公众并对现代民主的健康运行发挥作用;而后者则认为,公众基于自身的原因是容易被操纵的,而且公众只是一种幻影,对于民主来说公众只有作为消极力量才能起到作用。从这一认知出发,前者的民主观内涵丰富且充满理想色彩,而后者则主张精英政治,要求严格地限制公众的活动。

杜威;李普曼;公众;民主

20世纪20年代,美国文化界两位重量级人物杜威和李普曼围绕“公众问题”发生了一场论战。在这次论争中,李普曼攻击了杜威民主观的基本立场,即公众能够且只有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美国才能不断地重建民主。由于批评击中了民主理论的要害,杜威自己说李普曼的批评“可能是目前用文字表达的对民主制度最有力的起诉”[1]217-218。他觉得有必要重视这个年轻而有影响的人物。1927年杜威出版了《公众及其问题》,以此回应李普曼在其姊妹篇《公众舆论》、《幻影公众》中提出的挑战,同时阐述他对民主、国家等问题的哲学思考。本文试图勾画两人的公众问题之争,阐明到底什么样的公众以及什么样的公众行为才是民主社会的有益条件。

一、杜威与李普曼对“公众”的描述

杜威在《公众及其问题》一书中是这样来界定公众的:“什么是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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