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金瓶梅》的故事

2012-03-20 08:48桑逢康
文学自由谈 2012年5期
关键词:词话西门庆金瓶梅

●文 桑逢康

《金瓶梅》开创了描写家庭生活的先河,这在中国小说史上是有重要意义的,故有其不可磨灭的文学价值。但它毕竟过于淫秽了,其中性爱描写失之过于粗俗,而且大同小异,翻来覆去就是那么一些陈词滥调。夹在里面的“诗云”之类更是落套而又俗不可耐。茅盾曾经批评《金瓶梅》、《肉蒲团》等小说“描写性欲而赤裸裸地专述性交的状态”,已经远离了文学本身,沦为“一是色情狂,二是性交方法──所谓房术”。因此之故,《金瓶梅》历朝历代均被列为“禁书”,然而愈“禁”它就愈是显得神秘,就愈是有人想要一窥其中的究竟。于是围绕《金瓶梅》就出现了不少我知道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线装全本《金瓶梅词话》过去曾在内部限量发行,两函二十册,没有删节,还带插图。改革开放以后,人民文学出版社重排出版了《金瓶梅》的删节本,读者争相购买,一时“洛阳纸贵”,出版社狠狠赚了一把。十年“文革”对教育与文化摧残极大,青少年失去了上学读书的机会,没有或很少阅读过古典文学作品,所以对《金瓶梅》里面的很多字认不得,对一些用词弄不懂含义。某位编辑老爷便趁机开起了私人“讲座”,采取“一对一”、“一对红”的单兵教练方式,利用书中淫秽的内容勾引并玩弄年轻女性。经检举受到批判时,此公居然还很委屈,他为自己辩解说:“我辛辛苦苦为党工作了几十年,就这一点嗜好,你们还不让吗?”业内同行愤慨之余,禁不住要笑掉大牙。

第二个故事。女星追逐衙内或衙内猎取明星历来司空见惯,但这样的婚姻往往是短命的。某位高干子弟和某女演员在法院打离婚官司,审理这一民事纠纷的法官,嘴里叼着一支香烟,正襟危坐,面沉似水,严肃得无以复加。那女的控告男方:“跟西门庆似的,动不动一上手就三百个回合,让我怎生受得了?”严肃的法官听到这里再也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嘴里叼着的烟卷儿喷到了审判席上。由此可见他也熟读《金瓶梅》,知道“回合”也者是指怎么一回子事!养尊处优的衙内们自然更擅长此道。顺便说一下:郁达夫当年曾赠给精于此术的男人一个英雄般的徽号,谓之“精力家”。从女方的控词来判断,那位高干子弟一定是响当当、硬邦邦、货真价实的“精力家”,但有人怀疑她提出的“理由”八成是另有所图的一种借口,因为离婚后不到一个月她就嫁到大洋彼岸去了,洋鬼子岂有弱不禁风光吃素的?

第三个故事。某图书馆里有全本《金瓶梅词话》,此类禁书除非经领导特批,一般是不允许借阅的。一位研究人员不知通过什么关系弄了出来,把人文版《金瓶梅》删节的两万多字对照着全本辛辛苦苦抄了一遍,又复印了若干份送给最亲密的同事好友传观。回外地探亲时拿给老婆看,没想到竟被老婆告发了。那时正经的女人们都是把安娜·卡列尼娜骂作“破鞋”的,怎能容忍夫君将“破”上十倍有余的潘金莲夸成枕上一朵花?此事惊动了公安局,要给他扣上“贩黄”的罪名,幸亏单位领导保护,才以“内部批评”了结。真该千刀万剐的那两万多字差点酿成了一桩大祸,这位研究员以后逢人便“控诉”说自己“身边睡了个赫鲁晓夫”,最后同告发他的老婆离了婚。要说《金瓶梅》破坏婚姻,破坏家庭,此乃一桩实例。

以上三个故事都是我道听途说趸来的,只作一些简单的转述。第四个故事却和我本人有些关系。自从《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废都》、《上海宝贝》相继面世以后,文学作品中的性爱描写成为人们经常谈论而又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见到有的作者仿效《金瓶梅》的榜样,写了淫秽内容还要自注“以下删除”了多少多少字;又有女作家热衷于“用身体甚至用下体写作”,所以我应邀在某所大学讲课时,就以《金瓶梅》和郁达夫的某些作品为例,谈及性爱描写应当遵循的尺度。记得那是一座相当大的阶梯教室,听讲的学生很多,我一开始对他们说:“这是一个严肃的学术话题,我想先做一点调查研究,请你们如实地告诉我:谁看过《金瓶梅》的?请举手。不要不好意思。”我以为看过的一定很少,没想到话音刚落,全场齐刷刷举起来的手简直犹如一片小森林,估计至少有80%的男女学生都看过。不过我还是相信即使看过也一定是删节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洁本,于是就笑着问了一句:“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删节本吗?”

有几个学生立即纠正道:“不,是足本。”

这真让我有些出乎意料了,同时深感同他们相比自愧不如。我在上大学中文系的时候,只听老师在课堂上讲过《金瓶梅》;“文革”期间有小道消息说毛主席提倡高级干部也读一读《金瓶梅》,我不管消息是真是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寻觅到了一部删节过的洁本大致看了一遍,对故事有所了解。改革开放以后,也就是人文版《金瓶梅》删节本热销的时候,我从一位著名的红学家手里借了《金瓶梅词话》,也就是俗称的“足本”或“全本”。本打算认真拜读一番,可是那时正好有一位朋友介绍我认识了“长公主”和她的“驸马公”,他们硬是从我手里把《金瓶梅词话》转借走了,原说两三天即还,没想到过了两三个月,还不见有归还的意思。红学家却催讨甚急,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跑进“宫”里把书要了回来,并当即按约好的时间和地点交还给了红学家朋友。“全本”或“足本”的《金瓶梅》只在我手里过了一下,如云似烟,瞬即消逝,除了几幅插图以外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以后又过了好几年,才补上了这一课。

我在讲课中间着重指出:无论从哪一方面看,充斥在《金瓶梅》中的性爱描写大都是失败的,只有第五十回西门庆与王六儿试用胡僧药一节有些意思。正如张竹坡评注的那样:“(西门庆)与六儿交合时必讲买卖,见六儿原利财而为此,西门庆亦止以财动之也。”这就揭露了新兴市民阶层的代表、大商人西门庆把性爱完全当作了一桩变相的金钱交易,从而使作品有了一定的社会意义。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性爱描写不应当是赤裸裸的、自然主义的描摹渲染,而应当是有思想内涵的,有社会意义的,大凡成功的作品无不如此。

我自以为讲得颇有道理,而且切中时弊。不料一个学生趁我讲述的空隙,插话道:“老师,现在谁还看《金瓶梅》呀,还不如看毛片儿!”全场一阵大笑。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课也没法再讲下去了,只好三言两语,草草收场。离开教室时不禁想道:“拿《金瓶梅》来说事儿,不是笨人对牛弹琴,就是蠢牛弹琴给人听,彼此都找错了对象!”至于我自己呢,不是笨人就是蠢牛,二者必居其一。

不过,那个性情直率、不藏不掖的学生虽然扫了我讲课的兴致,却激发起了我撰写此文的兴趣。因为根据我对一些作品的阅读和平日的观察,我觉得在中国历史上有两个淫靡之风特别盛行的时代:一个是产生《金瓶梅》的明万历年间,另一个恐怕就是看《金瓶梅》不如看毛片儿的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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