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强推“治外法权”一百年

2012-03-20 13:59:19
环球时报 2012-03-20

●本报驻外记者 青木 纪双城 李志伟 李珍 王刚 陶短房●柳玉鹏 詹德斌 萧环

“为什么从越南战争一直到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荷枪实弹的美军士兵屠杀平民的罪行屡犯不改?”美军士兵在阿富汗枪杀16名平民的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国防部长等不断道歉并称将严惩作案者,但世界舆论却越来越质疑纵容美军士兵在海外为所欲为背后的原因——美国军人在国外享受的“治外法权”。目前,美国在世界100多个国家有军事基地或驻军,而随着美军士兵的身影一同出现在世界各地的,往往是一纸不受当地司法制裁的“驻军地位协定”。这样的协定常常在强奸、杀人等美国兵犯下的各种罪行后扮演保护伞。俄罗斯《真理报》称,美军在他国的“治外法权”就像一份“犯罪邀请函”,美国兵犯罪,却很少被处罚。

“治外法权”纵容美国兵

没有任何征兆,一场屠杀就开始了。几名儿童倒在血泊中,孩子的父母想冲上去保护,也被从身后射来的子弹打死。有些人想逃走,也被射倒在地。而这些子弹都是从全副武装的美军士兵手中的M-16步枪发出来的……对于这样一幕,不止一个国家的人们记忆犹新,1968年在越南美莱村中如此,2005年在伊拉克的哈迪塞镇如此,日前惨案在阿富汗再次上演。

美国士兵枪杀平民惨案发生后,美国坚持在国内审判肇事者。法新社称,在阿富汗的美军只受到美国军事法律的制约,那些被指控的士兵只能在美国的军事法律系统内面临审判。美国认为这样能够保护士兵在其他国家执行任务时免受不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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