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红梅
(新疆大学,乌鲁木齐 830046)
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定义,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即高校年度内所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就是高校依据学校预算,通过财务活动对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的业务活动进行的管理和监督,它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以及实施的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大多数高校的预算可分为以下二大类:①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其特点是争取政府拨款,优先满足政府财政管理需要,以各类资金为预算编制和管理主体,但无法确切反映学校预算分配情况;②学校内部管理使用的校级预算,主要用于校内资金分配,以学校而不是各类资金为预算编制和管理主体,能更为确切反映学校预算分配情况。新疆高校基本上属于上述分类,即对外上报的部门预算及对内执行的校级预算。
随着高校的经费大幅增加,高校财务呈现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经济活动多样化的显著特点,预算管理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明显。多年来,新疆对高校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改革和探索,初步构建起了新的经费预算管理体系,但随着近些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及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提出,现行高校预算编制和管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