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育新, 陈新仁
(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3)
话语重述(reformulation)指的是说话人或作者在以一种方式提供信息之后,又以另一种方式对之进行说明[注]在对话中,也会出现一方对另一方刚说过的话进行重述,本文讨论不包括这种情形。本文未注明出处的例句均来自我们收集的语料,即ELT Journal上Articles部分的文章。。例如:
(1) You should have consulted an ophthalmologist,thatis(tosay)aneyedoctor.[1]1311
(2) There will be a working group on budget issues;inotherwords,howthemoneyisproposedtobespent.[2]
(3) For Krashen, monitor use is of minimal importance in general language acquisition because of the conditions which are necessary for it to operate,namely,sufficienttime,afocusonform,andknowledgeoftherule.
对于话语重述现象,Quirk等人早在其语法书中就提到了[1]1311,如例(1),但他们只是列举了重述的情形,并未加以讨论。近年来,有研究对话语重述及其标记语(如in other words, that is, namely等)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讨。其中,Blakemore[3-5]对话语重述现象的探讨较早,也比较系统。她曾把话语重述出现的情形分为两种[3]:一种是在事先未经组织的话语中,如在即兴话语例(2)中;另一种是在事先组织好的话语中,如在书面语例(3)中。但总体来看,以往的研究侧重于对重述话语标记语的讨论,而对话语重述现象进行全面考察的研究不多,仍有不少问题尚待回答。例如:①如果重述发生在事先未经组织的即兴话语中, 那么这种情形会不会是一种会话修正呢? 如果不是, 二者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 ②在事先组织好的话语中, 说话人或作者为什么不直接把想法表达出来而是采取重述呢? ③引导重述话语的标记语在重述话语理解中起什么作用呢? 本文将在关联理论框架下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对话语重述和会话修正进行区分, 然后讨论重述话语的语用功能以及话语重述的语用修辞性, 最后就重述标记语的语用功能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