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事故应急处置
本章共9 条,主要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机制、主要措施,以及电力安全事故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时,对各有关方面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
为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国务院于2005年制定并颁发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为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而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和指导性文件,也是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规划和程序规范。按照该预案要求,应急预案体系应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地方应急预案,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预案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4 个大类。
2005年初,电监会按照国务院要求,牵头编制了《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05年6月,国务院以《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44 号)形式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作为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纳入国家应急预案体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编制,国务院统一公布,《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均属于国务院已经公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