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人事处
作者:李 明,王振宝
人事管理是流域水利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松辽委成立30年来,在松辽委党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人事部门紧密围绕流域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勇于开拓创新,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松辽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
198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水利电力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在长春成立,属事业单位,地师级,与水利电力部东北勘测设计院合署办公,内设24个处室,职工总数2 353人。
1990年5月,水利部水办〔1990〕21号文,批复松辽水利委员会内设22个机关处室,8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 959名,其中,机关编制250名,事业单位编制2709名。
1994年3月,水利部办秘〔1994〕25号文,批复松辽水利委员会内设17个机关处室,9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 2 860名,其中,机关编制210名,事业单位编制2 650名。
1995年6月,水利部水人教〔1995〕223号文,根据国务院关于勘察设计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决定松辽委与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分设。松辽水利委员会内设15个机关处室,7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19名,其中,机关编制210名,事业单位编制509名。同年,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决定撤销中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党委,成立中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党组。
2002年8月,水利部水人教〔2002〕329号文,依据中央编办发〔2002〕39号文精神,批复松辽水利委员会内设13个机关处室,1个单列机构,7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95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编制280名,公益事业人员编制5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