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巍,夏 刊,田 茂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北京 100190;2.中国科学院 电子学研究所,北京 100190)
责任编辑:薛 京
我国通信类专利(专利IPC主分类号为H04)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通信类专利公开量超4.5万件,增长率超过20%;同时,我国通信企业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开的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国际专利大幅度增长,在全球PCT通信类专利中占比超过1/4,年度公开量首次超过美、日居全球首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受到了人们前所未有的关注,究其原因只有一个,即知识产权在当今市场竞争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发明创造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综合国力的贡献越来越大,超级大国试图控制和操纵世界的方式也从赤裸裸的炮舰外交、军事霸权转为对高新技术的垄断和输出,随着我国加入WTO,一些技术强国充分利用TRIPs等新的国际贸易规则,运用知识产权操纵技术标准,构建起产业技术的壁垒,因此运用知识产权武器,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显得至关重要。
纵观专利制度产生的历史,可以看出,专利法的目的在于通过给予做出发明创造的人保护其发明创造的利益和给予公众应用该发明创造的利益,改变秘传垄断技术的陋习,以鼓励发明创造,从而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这种利益的给予是有前提的,即发明创造人需承担公开其发明创造和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义务,而公开其发明创造则是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人的绝对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