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卢栎仁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西南昌 330077)
近几年以来,随着国有文化企业改制的深入,“文化产权”己成为十分耳熟的新词。但到底什么是文化产权呢,业界在理论上讨论不多,也未见到过比较清晰的定义。
文化是一个涵盖面非常广泛的概念。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与一般动物, 人类社会与自然界 本质区别的标志。狭义的文化,指人类社会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生活方式、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科学技术、各种制度等。由此推论,我们要讨论的文化产权,是指与狭义文化相关的产权。
要讨论产权的定义,首先要说到科斯。可惜科斯虽然一生演讲、写书,研究产权,但他并没有对产权概念进行过系统的、结论性的表述。在西方产权理论大师中,德姆塞茨对产权的定义最清晰。他指出“所谓产权,是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1993年第二十五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进一步指出,产权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具有相似性,同样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源泉。
中国30多年的改革进程,进一步丰富了产权理论,其中较为新颖的表述有以下三种: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