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曾斯平 /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从“三振出局”及“补偿金制度”看网络共享平台上著作权利益的平衡
文 / 曾斯平 /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摘要:网络共享是一把双刃剑,在利于作品传播的同时也为盗版等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如何才能更好地平衡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使用信息资源的利益?国外学者提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新机制,即以“激励创作、保护著作权人利益”为中心的“三振出局”机制和以“激励传播、保护共享用户利益”为中心的“补偿金制度”,其中“三振出局”已在许多国家得以实施,而“补偿金制度”目前仍只是学者的构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并不适合采用以上两种机制,而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在现有机制下进行改进,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
关键词:网络共享 ;著作权 ;利益平衡 ;三振出局 ;补偿金制度
网络共享是以计算机为载体,借助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的形式。网络共享平台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借助网络服务提供商(下文称ISP)的服务器作为信息载体的共享,用户可将文件上传至服务器,其他用户再从服务器上阅读、观看、收听、下载,从而实现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例如百度文库,通常情况下,ISP在这一共享平台中为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搜索、链接等服务;另一种是P2P共享,即借助P2P软件直接实现用户之间点对点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无需服务器作为信息载体,这是网络共享的高级形式,ISP往往为用户提供搜索、链接等服务,方便用户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