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平
“自我和谐”:领导干部应追求的积极心理
李林平
《辞海》上说:和谐,即协调之意。《老子·四十二章》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的“和”是作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而提出的,有和谐、平衡之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就作出了关于“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大论断。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这个整体是由各个部分“和谐”而集成的。这里的部分可以理解为:个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和谐、社区和谐、城市和谐、社会内部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等。其中,人的自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它和谐内容的基础。个人和谐蕴涵人生哲学,人生哲学思想是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执政理念的基础。
2006年11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及看望国学大师季羡林先生时的一段对话:“在今年的谈话中,他(季先生)对我说,和谐社会除了讲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应该讲人的自我和谐。我说,先生,您讲得对。人能够做到正确处理自我与社会的关系,正确对待荣誉、挫折和困难,这就是自我和谐。后来,我们俩谈话的大意,写进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文件。”
温总理提到的人的“自我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部分,而“自我和谐”涉及自我对人生的目的、价值、意义以及态度等人生哲学问题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