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主席关心档案事业

2012-04-01 23:27:30罗雅敏
档案与建设 2012年2期

罗雅敏

毛泽东主席关心档案事业

罗雅敏

毛泽东主席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党、国家和军队的档案事业,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关于档案建设管理的思想和实践。回顾毛泽东主席关心、重视档案工作的事迹,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进一步推动档案事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在我们党老一辈革命家中,毛泽东主席是最早从事档案工作的。早在我们党初创时期,1923年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正式建立秘书制度,中央局秘书由毛泽东主席担任,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秘书负责党内外文书及开会记录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中央一切函件均需由委员长和秘书共同签字才能发出。这是毛泽东主席最早从事实际的档案工作,也是我党档案工作的开始。

随着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毛泽东思想的逐步形成,我党我军的档案事业基本形成,一些基础性的政策规定相继推出。1934年4月,毛泽东、朱德、项英联名颁发《成立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的决定》,决定要求对红军作战资料进行收集和编撰并给予保存,以作为今后制定作战方案的依据和参考。同年12月,时任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的毛泽东签发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条例》,其中对财政档案有明确规定:“各级财政机关之预算表、决算表,应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存,一份送交上一级财政机关备案”,账簿、单据等财政会计文档,保存时间为5年,销毁档案由“机关负责人监视销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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