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斌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836)
当前,对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研究已经从分税制改革前后中央与省级政府间分税体制的研究转向各级次政府间财权事权合理配置的研究,并且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深入探索政府级次调整乃至行政区划重新划分等更为基础的制度设计问题。
政府间财权事权配置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学问题,而与宪政体制、民主法制建设、政治文化传统等更基本的制度安排联系在一起,其中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是研究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础。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国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大多数国家,尤其是拥有相当人口和幅员的大型国家,都无法回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如何在尽可能不损害行政效率的前提下,保障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必要的控制能力,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均衡发展。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个共和国,如果小的话,则亡于外力;如果大的话,则亡于内部的不完善。”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30页。从历史发展看,当今世界综合实力较强的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均根据本国国情发展出了即有共性,又各具特色的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模式。总结这些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经验,对于深刻理解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制度基础与实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