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钟昌元 上海海关学院
目前各国在不同领域使用的商品分类目录有不少,但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非《协调制度》莫属。《协调制度》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其英文为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HS),目前它被许多国家广泛应用于海关税则、对外贸易统计、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谈判、贸易管制等领域。截至2010年底,共有204个国家和地区将该目录作为编制本国税则和外贸统计的基础目录使用,其涵盖范围达到国际贸易总量的99%以上,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协调制度》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的附件。该公约是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83年6月在第61/62届会议上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协调制度》是国际上多个商品分类目录协调的产物。在《协调制度》产生之前,各国商品分类目录有很大差异,不利于国际贸易发展,为了统一各国商品分类目录,扩大使用领域,国际上很早就为统一商品分类目录作了努力。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最早是为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而对商品进行分类时产生的。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除了征税的需要,各国为了了解进出口贸易情况,也需要借助商品分类目录进行贸易统计。最初的商品目录很简单,但是随着生产技术的改进,各国逐渐意识到商品分类目录必须科学、系统、明确、有国际通用性,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1913年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商业统计会议上批准制订了一个统一的统计目录;……